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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是什么性质的文件?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75 手机端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是什么性质的文件?

  一、属于应用文书中的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二、通知的应用极为广泛。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

  三、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六大类:

  1.发布性通知:用于发布行政规章制度及党内规章制度。

  2.批转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3.转发性通知:用于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的公文给所属人员,让他们周知或执行。

  4.指示性通知:用于上级机关指示下级机关如何开展工作。

  5.任免性通知:用于任免和聘用干部。

  6.事务性通知:用于处理日常工作中带事务性的事情,常把有关信息或要求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给有关机构或群众。

二、财税[2008]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网上为什么查不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指什么?

目前,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个人收入主要有以下几项:

(1)对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或交易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一款“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证券公司代扣代缴。

(2)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等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的该项所得,应按“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3)对保险公司按投资金额,以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4)对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规定利率和保值贴补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应按“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四、关于检查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的通知?

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县工业园区党委、新桥国际产业园党工委、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巡查组:

为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根据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安排,现就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月×日开始,×月×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巡查组自行安排。

二、检查重点

1、学习教育阶段“八个一”规定动作完成情况。

2、分析检查阶段“六查六看”和“六项活动”完成情况。

3、整改落实阶段“四明确一公开”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检查方法

采取看现场与查资料、听汇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并进行百分制打分(见附表)。

1、听取检查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2、走访基层党员、群众,了解活动宣传、组织情况;查看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等情况;

3、巡查乡镇的,每乡镇随机抽查×个以上村、学校、医院和其它类型各×个;巡查县直单位的,随机抽查×个县直单位(部门)、×个以上党支部。

4、巡查工作结束后,各巡查组将汇报材料于×月×日前报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附件:全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检查验收评分表

                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月×日 

五、廊坊教育局关于补录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完成普通高中剩余招生计划,按照我市招生工作安排,廊坊市教育局拟于7月25日开始组织普通高中招生补录工作。

一、补录名额

凡未完成招生计划、有补录意愿的廊坊域内、域外普通高中均可申请补录,补录名额和已录取人数之和不得突破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数。

二、补录方式

(一)集中补录。主城区部分普通高中、廊坊域外民办高中以及申请参加集中补录的县(市)属普通高中,通过“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补录。考生登陆“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jyj.lf.gov.cn/链接进入),填报补录志愿。集中补录实行单独志愿,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所志愿学校,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分数,在志愿学校缺额计划内择优录取。

(二)线下补录。申请自主补录的县(市)属普通高中可在县(市)教体局领导下进行线下补录;市直普通高中特长生采取线下补录。考生可联系相关学校申请补录。

三、补录时间

(一)集中补录:7月25日9:00—7月26日12:00,考生集中填报志愿(志愿确认并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线下补录:时间由各县(市)教体局、各市直学校自行掌握,8月5日前完成全部补录工作。

四、补录范围和报名资格

(一)补录范围。市属普通高中特长生补录范围为全市,文化生补录范围为主城区;县属公办高中补录范围为本县域。民办高中(包括市域外民办高中)补录范围为全市。

(二)报名资格。凡在我市参加中考,且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中考考生均可参加补录。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选择民办普通高中就读要提前和学校联系,全面了解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认是否能承受再填报志愿。

(二)此前通过“廊坊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已被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参加补录。特殊情况参加补录的,未经原录取学校同意,补录结果无效。

(三)经廊坊市教育局集中补录的学生,各学校要及时办理入学手续,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四)廊坊域外民办学校未经廊坊市教育局集中录取和补录,录取结果不予确认。

(五)补录工作不得违反省、市招生工作纪律,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学校线下补录结果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咨询电话:0316—2920181、2920182、2920187

廊坊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多少?

一.应税服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1.11%,适用范围:

(1)销售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基础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

(7)转让土地使用权

(8)销售或进口指定货物

2.6%,适用范围:

(1)增值电信服务

(2)金融服务

(3)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

(4)生活服务

(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

3.零税率,适用范围:

(1)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包括: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服务,如: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等。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应税服务的税率和征收率有哪些

二.应税服务增值税征收率

1.3%,适用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列举货物、应税服务)

(3)自2016年5月1日起,销售、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房企销售的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

2.5%,适用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可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向用工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3)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5%征收。

(4)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七、河南教育厅关于开学最新通知?

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分期、分批、分类原则,开学返校时间安排如下:

9月16日,普通高中三年级、初中三年级开学返校。

9月18日,普通高中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开学返校。

八、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开学的最新通知?

目前,太原市教育局还没有关于开学的任何通知,首先的等这次疫情稳定,社会面清零之后,按照高三、初三、高中其他年级、初中其他年级、小学、幼儿园逐步开学。

九、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办班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各负其责、履职尽责,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加强培训办班管理,确保各类培训班次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十、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学的最新通知?

(一)义务教育学校

收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报到,2月7日正式开学。

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收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6日报到,2月7日正式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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