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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免税款怎么做账务处理?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90 手机端

一、国家减免税款怎么做账务处理?

1、国家减免增值税以外的税款,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xx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

2、国家减免增值税税款,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收入

二、国家哪些职务有任职期限?

以下是一些国家中具有任期限制的职务:

1. 总统:在美国和许多其他国家中,总统通常被限制为连任两届,每届任期通常持续4年。

2. 国会议员:在许多国家,包括美国,国会议员没有固定的任期限制,但是现行法律规定,他们需要经常接受选举,并在一定时间内重新竞选。

3. 首相/总理:在一些国家中,如英国和澳大利亚,首相/总理没有严格的任期限制;而在其他国家中,如日本和印度,宪法规定任职期限通常为4年或更短。

4. 司法部长:在美国,司法部长通常由总统任命,但需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他们的任期一般与总统的任期相同,或者在总统离任后辞职。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政府职务,如州长、市长、警察局长等,其任职期限也因国家和地区而异。需要注意,每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不尽相同,有时规定可以因特殊情况而改变。

三、电梯质保期限国家新标准?

电梯质保期限为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以投入使用日期为准),但不超过18个月。在质保期内,电梯的整体设备应免费向用户提供保修服务。

质保期超过18个月的,应按照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最初18个月作为质保期,并由电梯服务机构负责保修服务。

质保期未满的,由电梯服务机构负责保修服务。电梯服务机构在保修期内应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并及时向用户提供维修、检修、更换备件等服务。

质保期满后,电梯服务机构应按照用户要求,提供维修、检修、更换备件等服务,但应收取合理费用。

四、住院期限国家规定?

医保没有规定住院不能超15天,住院超过15天不报销是谣言。医疗机构有平均住院日考核,限定住院天数并不针对单个病人。有的患者住院时间过长,为了降低平均住院日,个别医院会要求病人出院,然后重新住院。但医保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五、法国家人团聚签证期限?

只要在法国有亲属,就可以申请法国探亲签证。法国探亲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0-90天,签证官根据每个人情况进行调整签发。相对旅游签来说,探亲签证通过率较高且时间充分(不超过3个月),建议申请探亲签证。

六、减免税手续如何申请?

(一)申请流程:申请单位项目备案预录---海关项目备案审核---申请单位减免税审批预录---海关减免税审批----海关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报关进口。

(二)申请时限:除另有规定外,项目单位应在货物进出口15天前,持齐全有效单证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

(三)受理时限: 海关受理备案申请和减免税审批申请,在单证齐全有效和电脑数据无疑义的情况下,应分别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该申请须由所在地主管海关上报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在接到有效的单证及电脑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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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家保密期限已满的怎么处理?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九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八、国家的保密期限已满的什么?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

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

九、关于减免税的分录?

结转就是账户的结转,先看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结构,借方明细有“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等,贷方有“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出口退税”等,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则为留抵税额,贷方余额就应该转出未交增值税。因此,平常该科目不需结转。

年底终了,为了新帐当年累计数准确,应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余额借贷方转平。如果有留抵税额的情况下,则只保留进项税额一项数字,即为留抵税额。

十、减免税每年都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所以同一减免税事项超过一个年度的,只需备案一次。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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