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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电动摩托车是否交车船税?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39 手机端

一、河南电动摩托车是否交车船税?

1.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电动摩托车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中的摩托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附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摩托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需缴纳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3.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鄂地税发[2008]1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湖北省机动车车船税由从事机动车

二、大排量车船税怎么减免?

我国现已不征收车船税,全部纳入到燃油里去征收。

三、什么样的车型减免车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优惠政策通知》,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满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等相应要求;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满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等相应要求。  对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通知》明确免征范围包括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四、农村低保家庭的孩子上学是否可以减免学费?

可以免除学杂费。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规定:

一、各地教育、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沟通和配合,按照《暂行办法》确定的政策界限和分工要求,做好政策对象的认定、审核及免除学杂费工作。按地方标准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问题,由地方负责解决。

教育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性质的中央高校附属普通高中,以及其他已纳入地方统一管理的中央高校附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按照财教〔2016〕29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财政补助资金由所在地财政、教育部门安排。未纳入地方统一管理的公办性质中央高校附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资金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财政安排,因地方扩大免学费政策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

二、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的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参考

http://www.ahedu.gov.cn/163/view/19487.shtml

五、买车农村户口是否减免车船使用税?

新政策:排量1.6L以下汽车车船税减半/新能源车免征。和你是否农村户口没任何关系。车船使用税正常交也并不高,没几个钱。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六、欠税是否可以申请减免?

税收减免一般是先征税,待减免批复后在办理退税。2007年的房产税应该在2007年7月缴纳,然后再办理减免退税。就算2008年申请也是一样的程序。申请缓交是要到省级的地税局批准,没有特殊原因(如天灾)是不批的。另外,房产税的减免一般是困难减免,要连续3年亏损才有机会获得批准。

七、车船税是否年年递减?

车船使用税是根据车辆性质决定的,一经确定,不再变化。

我猜你看到的减少应该是车辆保险的交强险保单逐年降低了费率。因为交强险保单中合并征收了车船使用税,但是车船税是不变的,逐年降低的是交强险保费。交强险国家规定,在上年未出险的基础上,次年有优惠折扣。直到优惠到最低折扣不再优惠。因此如果你是在交强险保单上看到金额逐年降低,那应该是保费降低,而不是车船使用税降低。

八、农村低保人缴纳社保个人费用是否减免比例多少?

可以的,两者之间是没有影响的。 低保户交社保,并不会影响其领取低保金,但日后其领取社保金时,这部分收入将计入他的家庭收入。

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将不再对其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则可继续保障。 目前,有些城市开始加强低保户的基本保障,为低保户免费办理社保,具体的可以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查询。

九、环保税减免时没有当月数据,是否可以享受减免?

财税【2018】117号“纳税人采用委托监测方式,在规定监测时限内当月无监测数据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监测数据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但不得跨季度沿用监测数据。纳税人采用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申报减免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取得申报当月的监测数据;当月无监测数据的,不予减免环境保护税。“

十、车船税是否可跨年交?

新车和旧车缴纳车船税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当然不可以跨年缴纳,都要按年度进行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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