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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税收优缺点?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88 手机端

一、合伙企业税收优缺点?

一、十项优点

1、合伙人组成灵活,既需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人。两类合伙人出资物、转受让、是否可质押方面均有所不同。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2、普通合伙企业未限定合伙人上限人数;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出资人(股东)一样,上限均为50个。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3、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人不允许。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第十四条

4、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但有限公司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利于保持合伙人的相对稳定(有限公司需要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需受让股权)。而有限合伙人提前30日通过其他合伙人即可,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更为灵活。合伙企业另有协议约定除外。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6、合伙企业作出决议,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避免完全由出资大小决定;而有限公司是以出资比例而不是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除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7、除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一条普通合伙人和公司股东均不允许。合伙企业对有限合伙人不存在竞业禁止要求。

《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

8、普通合伙人可以以较少的出资额控制合伙企业。除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担任普通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合伙人可以由居民企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

9、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作为税收透明体,所得先分后税,以其合伙人名义缴纳,合伙人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的,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其个人合伙人,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个人所得税,可以避免有限公司先征一遍企业所得税,再分配给自然人股东时,再征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

10、合伙企业管理相对较松,各地存在较多税收洼地。各地通过税收核定、减免,合伙企业税收负担较纸面更低。且洼地并非仅仅存于新疆、西藏等经济欠发达地区。

二、三大缺陷

1、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所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法人合伙人不能如有限公司股东一样,作为税后收益,免征所得税;同时,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法人合伙人不能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营利、在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2、合伙企业未明确可以作为重组当事人,享受特殊重组递延纳税优惠。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3、合伙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不能如居民企业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二、普通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有限公司: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 股东20%的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最大税收优势在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股东按生产经营所得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二点不好的地方在于:

一、即使合伙企业将利润留在账面不进行分配,个人股东也要交纳账面盈利的个税。

二、当个人所得超过10万元后,累进税率便达到35%。

合伙人是公司:

(1)取得非股息红利所得

有限公司: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被投资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合伙企业:0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合伙企业的盈利交纳25%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2)取得股息红利所得

有限公司:免税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被投资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合伙企业:0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合伙企业的盈利交纳25%企业所得税(不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三、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是否可以穿透?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现实中,由于合伙企业一般采取“先分后税”原则,本身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免税规定对其意义不大。

那么,该规定能否穿透合伙企业,直接适用于合伙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呢?

严格从法律条文出发,法人合伙人通过合伙企业实施股权投资不能穿透适用于合伙企业,享受免税优惠。但是从合伙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上述免税规定应该穿透合伙企业,直接适用于其法人合伙人。

四、合伙人企业税收政策?

合伙人企业经营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后各合伙人各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红利"应税项目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能够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是非常好的.

合伙企业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

股权管理优势:由于合伙企业的设立运作是依据国家颁布施行的《合伙企业法》,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书》或《全体合伙人公约》,所以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之间,均有成熟、稳定的法律关系支持.

企业实际控制权: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合伙制以少量出资控制整个合伙企业,代表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实际控制人可以利用这个方法掌握合伙企业的投票权.

六、合伙企业法人的好处和坏处?

合伙法人的坏处: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法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好处是:当法人代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以更方便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再次,当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处理一些紧急事项时,可以代表法人做出决策。

七、合伙企业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一,非法人和法人的区别:合伙企业沒有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是独立的法人。

二,纳税上的区别:合伙企业无须交纳企业所得税,只按规定缴交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应交企业所得税。

三,设立企业的所依法律上的区别:合伙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而设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等设立。

八、哪些地区存在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

全国各省都存在有限合伙企业税收优惠。

当前税收优惠政策都是针对项目,不管哪个地区都可以享受项目优惠政策。

九、合伙企业内部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纳税。

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根据上述规定,甲企业需将该项股权转让所得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净所得,由投资者分别缴纳所得税。

十、两人合伙办企业法人可以单独代表公司吗?

可以。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合伙企业有自己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为此,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人,即是企业代表人,他或他们对外代表企业从事活动,其行为对企业产生法律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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