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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税土地税每年是怎么计算及交纳的?
一般来说自有房产和自有土地是按照房产原值和土地面积来交纳的房产税=房产原值×(1-10%/20%)×1.2%这个是全年数,除以12以后是每月数。10%还是20%比例要看你房子是否为90年以前的房产,是则为20%,否则为10%。土地税=土地面积×土地级别金额这个是全年数,除以12以后是每月数。土地级别金额要看你的土地证上说明是几级土地。
二、房产税土地税多交能退回吗?
退回时借: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贷:管理费用福利企业应该企业所得税也是免征的,冲减了管理费用,也会增加你的企业利润。如果不能免征就要计交企业所得税。
三、厂房每年房产税和土地税是多少?
自用按原值的70%再缴纳1.2%。出租 收入的12% 而且要进行纳税筹划,不属于房产的道路、路面砖、锅炉房、换热站,泳池、草地、烟囱等不属于房产,不交房产税,因此要划分清楚
四、哪些情况要交房产税和土地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规定:“二、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五、从事农业种植是否减免土地税房产税?
从事农业种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至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的税,土地不是征税对象。而且房产税是划定范围征收,只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六、土地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能否免征房产税?
税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对房产税、土地税的减免政策。但对于增值税却有优惠,根据财税〔2008〕156号,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03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01的有关规定。
另,如果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其取得的收入可按90%来计征企业所得税。
七、补交以前的土地税和房产税怎么记账?
1.未跨年度:
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交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产生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跨年度补交:
计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交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产生滞纳金: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如果部分为以前年度,部分为本年,则参照上面处理。
八、2023年浙江土地税房产税还减半吗?
还是继续执行减半政策。
因当前的各种因素和现状,国家重申:对今年的土地房产税继续执行减半政策。所以2023年浙江土地税房产税还是减半征收。
九、问企业无经营是否缴纳房产税及土地税?
税法在阐述房产税特点的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仅限于“城镇的经营用房产”,企业停用期间经报批以后,是不用交纳房产税的。
在房产税免税规定的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证明,可以免征房产税。由此可以看出,企业停产期间,经报批以后是可以免交房产税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也和房产税性质差不多,在免税规定11条中规定,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经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那么企业停业期间土地同样没有使用,理应也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但需履行报批手续。
十、土地税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有何区别?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1.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2.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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