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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15个税目分别在什么环节交税?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44 手机端

一、消费税的15个税目分别在什么环节交税?

消费税对生产环节、进口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征税,其中烟中的卷烟在生产和批发环节征税,贵重首饰中的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其他的都是在生产环节征税。但进口的应税消费品都是在进口环节征税。

二、以葡萄为原料的蒸馏酒按什么税目征收消费税?

  以葡萄为原料的蒸馏酒按其他酒税目征收消费税。  其他酒是指除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以外,酒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其征收范围包括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等等。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三、个人所得税目有哪些,税目之间有什么区别?

一、个人所得税目有以下几种: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5、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利息是指个人的存款利息(国家宣布2008年10月8日次日开始取消利息税)、货款利息和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

2)股息,也称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据股份制公司章程规定,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利益;

3)红利,也称公司(企业)分红,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根据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的股票面额为收入额计税;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8、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9、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经常性的,属于各种机遇性所得,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含奖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国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10000元的,应以全额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税(截止至2011年4月21日的税率为20%)。

二、税目的区别如下:

1、对于征收的内容和来源不同;

2、税目的税率不同。

1)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

2)经营所得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

3)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按20%的比例税率。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14)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16)按照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①独生子女补贴; 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 ③托儿补助费; 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7)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8)按照国税发(1994)127号、财税字(1998)012号文件规定,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凡一次中奖收人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9)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①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得到的奖金; ②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③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④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消费税税目中的“高档手表”是指价格在多少元以上的手表?

消费税税目中的“高档手表”是指价格在10000元以上(不含增值税)的手表。

五、为什么消费税同在生产环节时,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产品,有的税目可以领用抵扣有的不能抵扣?

更新 今天学初级会计中经济法的一条注脚

不能跨税目抵扣


我在课上也有这个疑问,搜了知乎感觉也没有回答到点上,刚刚问了税法老师,感觉老师也没有说清楚。

1.为什么外购连续生产的允许抵扣的范围<扣除范围?

扣除范围不包括酒(葡萄酒可以扣)、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这些不能扣可能是在生产环节不能作为原料生产(酒除外),例如:小汽车不能作为原料生产小汽车,电池不能作为原料生产电池。我认为是有这些物品本身的属性决定的,实务上没有这一类的生产(可能);

关于酒(除葡萄酒)为什么也不能扣,我们觉得应该有以酒为原料生产酒,我也不知道!!!!(税法老师在课上甚至举例了38℃白酒生产58℃白酒可以扣,后来她说举错了)

2.后来我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全部能扣的项目都是同一东西原料生产同一东西,那么如果应税汽油,柴油作为原料不是生产应税成品油,而是生产鞭炮、焰火可不可以扣呢?

不可以,只能同一税目抵扣

希望有更清楚的人,我理解到这里了。

六、驾校的收入按什么税目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的规定,驾校培训按“文化体育业”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还有对企业所得缴税,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按25%征收。

一般按学费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和按营业税额计提附加税费。

可以做如下分录: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按学费收入的3%计算)

贷: 应交税费—城建税(营业税额x7%,县城是5%)

贷: 应交税费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x3%)

贷: 应交税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x2%)

还有对企业所得缴税,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按25%征收的。减若享受免、减征政策,可咨询当地的税务局进行缴纳。

七、税种和税目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一、区别

1.税种和税目在定义上的区别

税种是“税收种类”的简称,税种的主要构成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

税目亦称“课税品目”或“征税品目”,是征税的具体项目,指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二、联系

税种下分税目。例如税种是消费税,税目就有烟、酒、化妆品等。

八、烟的消费税有哪些?

1.卷烟(1)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2)乙类卷烟:36%加0.003元/支(3)批发:11%加0.005元/支2.雪茄烟:36%3.烟丝:30%

九、法律有什么特征

当谈到法律,我们常常会想到正义、公平和秩序。但法律实际上是更为复杂且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代表着一种社会规范,还体现了国家的体制和价值观念。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法律的特征以及它对社会的重要性。

一、明确的规则和标准

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标准,以指导人们的行为。这些规则和标准涉及各个领域,如刑法、民法、劳动法等。它们确保公民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以及如何遵守法律,从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

例如,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这些规定有助于预防和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在民法领域,法律明确规定了合同、财产和家庭关系等方面的规则,以保护公民的权益和利益。

二、公正和公平

法律的另一个特征是公正和公平。它要求法律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社会地位、种族、性别或财富状况。法律不应该偏袒特定群体或个人,而应该为所有人提供平等的保护和权利。

公正和公平的体现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在制定法律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它们符合道义和伦理的原则。在执行法律时,法官应该公正地裁决案件,不受任何私人或政治压力的干扰。

三、权威和强制力

法律的权威和强制力是确保人们遵守法律的重要因素。法律的权威来源于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权力机构。它们确保法律得以执行并为违法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

法律的强制力意味着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当法律被违反时,相关的法律制度将对违法者采取行动,以确保其受到应有的制裁。这种强制力的存在,有效地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四、灵活和变通

尽管法律需要明确规定,但它也需要在实践中保持灵活和变通。社会和人类行为的不断变化要求法律能够适应新的挑战和问题。因此,法律应该具有灵活性,以便根据特定情况进行解释和调整。

例如,在诉讼程序中,法官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裁决。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解释和适用。这种灵活性有助于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司法决策。

五、社会控制和影响

法律的最重要特征之一是它对社会的控制和影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仅能够维护社会的秩序,还能够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态度。它鼓励人们遵守法律,抑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外,法律还可以通过制定激励措施和奖惩机制来引导人们的行为。例如,税法的实施可以鼓励纳税人守法纳税,而刑法的执行可以威慑罪犯,降低犯罪率。法律的社会控制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和谐的重要手段。

六、维护人权和平等

最后,法律的特征之一是维护人权和平等。法律确保人们的基本权利得以保护,不受侵犯和歧视。它为人们提供了追求公正和公平的机会。

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社会保障和福利。无论是言论自由、信仰自由还是财产权利,法律都为人们提供了保障,确保他们的权利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法律具有明确的规则和标准、公正和公平、权威和强制力、灵活和变通、社会控制和影响以及维护人权和平等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法律成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

十、行政主体的特征有什么?行政主体的特征有什么?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各级政府下设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机关:如教育、卫生、人社、发改、交通、公安、安全、建设、农业、财政、民政、民宗、环保、工商、税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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