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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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整体功能介绍
1.1 步骤总述
第一步:纳税人在“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先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等正税。申报成功或扣款中、扣款失败、扣款成功等情况下,可以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二步:纳税人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报表打开时会自动带出增值税或消费税申报数据,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数据。同时,填入地税计算机代码等信息后,提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三步:纳税人在“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点击“受理结果”,查询申报受理情况。如果受理成功,则登录北京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缴纳税费事宜。
如果申报受理失败,只能登录北京地税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到主管地税机关大厅申报。
第四步:访问北京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或“银行端查询缴税”等事宜。
知道你们附加税的税率各是多少吗? 乘上应交的增值税,填入
一般城建税有差异(7%,5%,1%),其他的税率应该是3%、2%和1%
要么你问一下税控单位,为什么你这表不显示数据
如果应交增值税为零,附加税当然也是零,空表申报(零申报)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委托代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期限通过市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一税两费。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一并填报此表相关项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使用市地税局《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缴纳或解缴一税两费;或采用实时缴款方式缴纳或解缴一税两费。
如遇市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无法代征一税两费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市地税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到市地税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
二、如何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一步:纳税人在“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先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等正税。申报成功或扣款中、扣款失败、扣款成功等情况下,可以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二步:纳税人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报表打开时会自动带出增值税或消费税申报数据,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数据。同时,填入地税计算机代码等信息后,提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第三步:纳税人在“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点击“受理结果”,查询申报受理情况。如果受理成功,则登录北京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缴纳税费事宜。
如果申报受理失败,只能登录北京地税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到主管地税机关大厅申报。
第四步:访问北京地税网上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实时缴税”或“银行端查询缴税”等事宜。
知道你们附加税的税率各是多少吗? 乘上应交的增值税,填入一般城建税有差异(7%,5%,1%),其他的税率应该是3%、2%和1%要么你问一下税控单位,为什么你这表不显示数据如果应交增值税为零,附加税当然也是零,空表申报(零申报)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委托代征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期限通过市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一税两费。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一并填报此表相关项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使用市地税局《电子缴库专用缴款书》缴纳或解缴一税两费;或采用实时缴款方式缴纳或解缴一税两费。
如遇市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无法代征一税两费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市地税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到市地税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
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申报表怎么填?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向地方税务机关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并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的;
(二)随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与营业税同时申报缴纳的。”
四、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申报表怎么撤销?
进入报税中心后,会显示申报记录,点击“查看”,然后作废。
五、如何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其实新准则下的提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与原会计制度的提法是一样的,只是运用科目有所变化,现在教育附加也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而不是其他应交款了。
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六、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怎样解释?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七、什么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7%
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八、什么是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简称。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建制镇规定不同税率所征收的一种税。
条例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2%,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九、2020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怎么算?
纳税人根据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由于营改增后营业税已经取专消,故流转税仅包含增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乘以当地城建税税率(7%或5%或1%)、教育费费率3%、地方教育费费率2%,得到当月应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补充一下我国城建税的基础知识。
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
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而不同: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十、城建税教育附加申报表季度收入不足30万元减免怎么填表?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企业季度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填报附加税申报表时,可如实填列。然后在免税栏注明享受免税的政策依据及免税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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