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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89 手机端

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

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城建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划分标准,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纳税环节确定在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上,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只要发生增值税、消费税的当中一种税的纳税行为,就要以这种税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城建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建税(全名: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 (1)税率: 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 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 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 (2)计算公式 应纳城建税税额=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 (1)税率 3% (2)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 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1)税率 2% (2)计算公式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2%

三、如何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其实新准则下的提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与原会计制度的提法是一样的,只是运用科目有所变化,现在教育附加也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而不是其他应交款了。

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四、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城建税是按照"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就按提取的.

2、城建税的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城建税的计提公式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由当地所属税务机关核定的,一般为增值税纳税额的7%,但也有一些区县给予优惠税率,譬如浦东新区等. 计提时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般纳税人城建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只要交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就要同时交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教育费附加税率是3%.

简单的说,如果城建税按照增值税的比例缴纳,它的计税依据是"本期应交增值税额",出口企业没有应交增值税,城建税是按照增值税的"免抵税额"计算缴纳的. 城建税的计提缴纳比例是:应交增值税的7%.

五、城建税及附加怎么做会计分录?

城建税即附加提取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六、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计入成本吗?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属于费用类科目,不可计入成本。

  成本是生产和销售一定种类与数量产品以耗费资源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价值。企业进行产品生产需要消耗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这些消耗在成本中用货币计量,就表现为材料费用、折旧费用、工资费用等。企业的经营活动不仅包括生产,也包括销售活动,因此在销售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也应计入成本。同时,为了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也具有形成成本的性质。  成本是为取得物质资源所需付出的经济价值。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购置各种生产资料或采购商品,而支付的价款和费用,就是购置成本或采购成本。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断进行,这些成本就转化为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  成本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付出或应付出资源的价值牺牲,它可用货币单位加以计量。  成本是为达到一种目的而放弃另一种目的所牺牲的经济价值。

七、缴回留抵退税款如何申报城建税及附加?

缴回留抵退税款申报城建税及附加:

一般纳税人打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系统自动预填“当期新增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以及第4 列“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纳税人需核对金额是否正确,其中未扣除完的留抵退税额会结转下期,可查看“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

八、城建税和教育附加怎样解释?

城建税:7%(县城5%)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3%,计税额为当期交纳的营业税额+增值税+消费税。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九、免抵退企业当期产生应税金是否缴纳城建税及附加?

  答:应当缴纳城建税及附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责任编辑:编辑组]

十、简易计税要交附加税么?

简易计税要交附加税。 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增值税需单独缴纳,不允许以留抵的进项抵扣。 附加税费是按照实交增值税+消费税的金额来计算的,所以应计算缴纳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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