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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企业亩均税收违法吗?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10 手机端

一、征收企业亩均税收违法吗?

亩均税收是指企业在政府提供的土地上每亩土地共产生多少税收。这是计算税收和土地被占用的一种计算方式。不是税种。所以这不存在违法

二、检举税收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以及本办法列举的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和个人的自愿行为。

第三条 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依照本办法给予奖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匿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检举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二)检举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或者采取盗窃、欺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税收违法行为证据的;

(三)检举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

(四)检举人提供的线索与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无关的;

(五)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

(六)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被检举前已经向税务机关报告其税收违法行为的;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用以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

(八)检举人从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税收违法行为信息检举的;

(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国家税务局系统检举奖励资金从财政部向国家税务总局拨付的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中据实列支,地方税务局系统检举奖励资金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向同级地方税务局拨付的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中据实列支。

检举奖励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检举奖励资金由稽查局、主管税务局财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稽查局使用,主管税务局财务部门负责支付和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对检举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编写年度报告,于次年3月底前报告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检举奖励资金使用情况同时通报同级财政厅(局)。

第六条 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第七条 被检举人以增值税留抵税额或者多缴、应退的其他税款抵缴被查处的应纳税款,视同税款已经收缴入库。

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查实处理后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收缴入库罚款数额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因被检举人破产或者存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终止执行的条件,致使无法将税款或者罚款全额收缴入库的,按已经收缴入库税款或者罚款数额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第八条 检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的,根据立案查实虚开发票填开的税额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第九条 检举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行为的,按照以下标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0000份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6000份以上不足10000份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3000份以上不足6000份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000份以上不足3000份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100份以上不足1000份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上述发票不足100份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查获伪造、变造、倒卖、盗窃、骗取前款所述以外其他发票的,最高给予5万元以下的奖金;检举奖金具体数额标准及批准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本办法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检举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行为的,按照以下标准对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查获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100份以上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查获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50份以上不足100份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2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三)查获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不足50份或者票面填开税款金额20万元以下的,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一条 被检举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被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查处的,合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标准计算检举奖金总额,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各自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比例分担奖金数额,分别兑付;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计发的检举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十二条 同一案件具有适用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奖励标准情形的,分别计算检举奖金数额,但检举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

三、欠缴税款是税收违法行为吗?

肯定是违法行为。

什么是逃避追缴欠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 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 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责任】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 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 1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金;数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 1 倍以上5 倍以下罚金。

四、企业倒闭的影响?

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企业法人受破产宣告并不当然免除该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各国破产法一般均规定,破产宣告的效力有条件地及于破产人的董事或者其他负责人的财产,从而使他们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394条规定:董事因其管理公司财产的过失造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对公司的债权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1款对此也加以明确: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五、企业倒闭怎么签合同?

既然企业倒闭了,哪还怎么签合同?

企业倒闭了只能是对现有员工进行清算安置,比如对员工在企业所工作的年限不等给予一定的补偿,同时企业为员工开出企业倒闭的证明,员工凭此证明去劳动部门登记失业,以便领取失业金。你所说的合同是否就是企业倒闭而给你的补偿达成的协议

六、企业倒闭工龄如何补偿?

一、工厂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赔偿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注意

破产企业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补偿金按工龄计算:

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七、代快手主播退税收取酬劳对方不给违法吗?

代快手主播办理退税是一项合法的行为,但是如果代理人收取了主播的酬劳却未能将税费抵扣后的金额返还给主播,则构成了违约行为。如果代理人违约不返还酬劳,主播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手写或者邮寄律师函,要求代理人退还酬劳,并且明确追究其法律责任。

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代理人,要求其退还酬劳,并赔偿因违约而给主播造成的损失。

向国家税务部门举报代理人未将税费抵扣后的金额返还给主播的行为,要求其依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人收取主播酬劳后未能将税费抵扣后的金额返还给主播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还有可能涉嫌违法行为,应该及时采取合理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企业倒闭员工赔偿

企业倒闭对员工赔偿的影响

企业倒闭是一个令人沮丧的现象,不仅让企业所有者面临重大的损失,也给员工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员工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员工的权益保护和合法权益的维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倒闭时,员工的赔偿权益受到法定保护。员工可以获得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年终奖以及应得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员工赔偿并不总是顺利进行。

企业倒闭对员工的影响

当企业倒闭时,员工往往面临着几个方面的影响:

  • 工资拖欠: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员工的工资,导致员工的工资被拖欠。
  • 福利待遇中断:企业倒闭后,员工可能无法继续享受到原本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 重新就业困难:企业倒闭会导致大量员工同时失业,增加了重新就业的困难。

员工赔偿的法律依据

在我国,员工的赔偿权益受到《劳动法》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劳动法》,企业倒闭时应当支付员工的工资,包括拖欠的工资和未享受的福利等。此外,员工还有权获得奖金、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等。

根据《企业破产法》,企业倒闭时应当进行破产清算并清偿员工的债权。员工的债权包括工资债权、福利待遇债权和协助清算的费用等。

员工赔偿的申请和实施

当企业倒闭时,员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赔偿:

  1. 劳动争议仲裁: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未享受的福利。
  2. 破产清算程序:员工可以通过申请参与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 法院起诉:如果企业拒绝支付赔偿,员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赔偿。

在实施员工赔偿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 优先支付原工资:在破产清算中,应当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债权。
  • 依法分配资产:破产清算时,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分配资产,优先满足员工的债权。
  • 确保公平公正:在员工赔偿过程中,应当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如何预防企业倒闭带来的影响?

为了预防企业倒闭对员工的不利影响,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预警并应对潜在的风险。
  • 加强财务管理: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 合理规划用工:企业应当合理规划用工,避免用工过剩或者人员过剩导致经营困难。
  • 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企业应当完善员工福利制度,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总之,企业倒闭对员工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员工的权益保护和合法权益的维护。在企业倒闭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获得赔偿,但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因此,建议员工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妥善维护自身的权益。

九、税收违法行为三种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申诫罚

申诫罚是指影响违法者声誉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提出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防止继续违法的措施。申诫罚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既可以适用于公民个人,也运用于法人和组织。

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使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使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使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使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第七十六条规定:县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在这些条款中,受处罚者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微,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法律对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人进行了以提醒、告诫、以书面形式责成命令等形式影响违法者声誉。

二、财产罚

财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剥夺行政违法人财产权利的一种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

财产法的适用条件是:适用于有经济收入的公民、有固定资产的法人或者组织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对以谋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违法行为。

新《税收征管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十条至七十四条中,针对违法情节的轻重,对罚款数额及罚款幅度进行了详细界定。

新《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是用法律形式剥夺违法获利,以法律的形式增大违法成本,使违法者无利可图,从而起到遏制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给予的制裁措施。

第五十九条规定:新《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的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第五十九条至七十二条、对新《税收征管法》中财产罚的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注释,使税收法律中规定的财产罚更加明确和具体。

财产法通过依法对有经济收入的公民、有固定资产的法人或者组织等行政违法者、依法剥夺财产权利的处罚,使税收违法行为的获利目的受到打击,通过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等手段。

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和制裁,是一种适用范围比较广,极易奏效的行政处罚。

十、企业倒闭,就业信息怎么注销?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4、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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