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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保护规定有哪些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39 手机端

一、驰名商标保护规定有哪些

根据商标类型的不同,商标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而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能够获得更多的特殊保护和跨类保护。首先说一下特殊保护。一般而言,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因其独创性和显著性则可获得更多的特殊保护,例如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其它公司也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等。第二个有跨类保护根据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不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有的是多数类别的保护,而有的则是几乎全类别的保护。普通商标则无法获得跨类保护。根据驰名商标是否注册的不同,驰名商标还可以分为注册驰名商标和非注册驰名商标。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不论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还是未注册的商标,符合一定条件的都可以主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不过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保护范围的大小不同。目前我国法律对于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给予跨类保护,对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仅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种类中给予保护,其保护范围与已在我国注册的普通商标相同。因此,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要大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综上所述,企业如果要申请驰名商标,首先应该提前将该商标予以注册,然后采取行政认定的方式申请驰名商标,这样的做法比较妥当。

二、驰名商标受哪些特殊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1、在相同或是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未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能注册并且禁止使用。2、在不相同或是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不能注册和使用的。3、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当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如果是恶意注册的,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4、如果把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来登记,可能会引起公众误解,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该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公司名称登记。5、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违法商标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保护驰名商标,并且向案件发生地市以上工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禁止使用,当然当事人要提交商标驰名的证明材料。

三、驰名商标可享受哪些特殊保护?

1、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保护范围及于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服务。

2、对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保护范围及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服务。

四、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受哪些保护?

1、对抗恶意抢注 与普通商标相比,驰名商标可以扩大到不相同或不近似商品范围; 2、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 3.可以跨类保护

五、驰名商标的保护和限制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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