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变更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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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主体变更是指什么?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通常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其他保险合同的主体通常很少变更。
一、投保人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或者保险单的转让,如在转移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将保险合同一并转让给新的财产受让人。《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
二、被保险人的变更,只能发生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这是保险关系确立的基础,是不能变更的。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变更实际上意味着投保人的变更,因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因保险标的的移转而消灭了,但是保险利益仍然存在,为受让人所有。 三、受益人的变更,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二、企业主体变更是指哪些?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更换。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用人单位,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合并成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一个用人单位吸收其他用人单位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用人单位解散,其权利义务一并由吸收的用人单位承担;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立是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分立包括派生新设和派生分立两种形式。新设分立指一个用人单位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派生分立指用人单位分出一个或一个以上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继续存在。可见,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直接后果,是一部分劳动者要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主体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产生权利义务的继承问题。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及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均不发生变化,只是分立、合并中形成的新主体替代旧主体,成为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原有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双方的约定。
至于第二种情况,在企业没有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将劳动者安排至其他独立的用人单位工作而发生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问题,法律没有相应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就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的主体变更以劳动者同意为前提条件。
三、公司体系变更是指什么?
公司变更具体是指公司设立登记的一项或数项的边攻公司变更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名称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名称。公司名称是公司的重要标志,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有权利选择是否变更公司名称,工程公司的地址不仅是公司主要办事处的所在地,预,也是于外界业务往来的固定场所,公司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是经过工商行政审批通过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四、租赁变更是指什么?
1.因继承而发生的出租人当然变更;2.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导致出租人的变更。出租人因婚姻关系或合伙行为而形成或终止共有关系,出租单位因分立、合并或联营,都可能引起出租人或出租单位的变更。原合同继续有效,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出租人享有和承担。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租赁变更就是租赁范围、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的变更,可能是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可能是延长或缩短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等。也就是原来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了变化,这些条款发生变化后,在原合同下确认和计量的租赁付款额、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就要做相应的调整。
五、受益人的变更是主体变更还是客体变根?
答:保险受益人变更属于主体变更,因为主体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合同的双方,它包括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即除了受益人变更属于主体变更以外,投保人变更和被保险人变更也都属于主体变更。
受益人变更: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其中,投保人申请变更受益人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被保险人申请变更受益人不需要经过投保人的同意。
六、3更是指什么时间?
一般指现在的凌晨2-3点。古人常讲“半夜三更”,即半夜,就是三更。古代一个时辰就是现在的两个小时,因为古人休息较早,所以半夜时都熟睡了,那时的半夜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深夜了。
古代一昼夜分十二时辰 或 一百刻,其中完全属于夜晚的有四十刻,每十刻一段,连同首尾共五个节点,称为五更。把晚上戌初一刻作为一更,亥初二刻作为二更,子时整作为三更,丑正二刻为四更,寅正四刻为五更。
七、二更是指什么时间?
二更外文名èr gēng注音ㄦˋ ㄍㄥ解释晚上九时至十一时【名称】:二更【拼音】:èr gēng【注音】:ㄦˋ ㄍㄥ【解释】:指晚上九时至十一时。又称二鼓。
八、主体责任指什么?
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要求,也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法定职责。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抓从严治党是本职、不抓从严治党是失职、抓不好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建的主业意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明确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都担负起主体责任;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有利于干部敢抓敢管、有利于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九、开票主体指什么?
开票主体指开票的单位。
开票单位一定是销售单位开出给购货单位的发票; 收到的货款必须是从购货方的银行账户直接汇给销售单位银行账户的货款;如果购货方用私人账户给销售方银行账户付货款,有可能会被怀疑是虚假的代开发票交易,若被税局立为审查交易的真实性,可能会受到罚款等相关处罚
十、业务主体指什么?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委托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中间业务,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贷款风险,只收取手续费,不垫支资金,不为委托人介绍借款人,不接受借款用途不明确和没有指定借款人的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业务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和担保人。 1.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和自然人等。
2.受托人是指获准授权经营委托贷款业务的银行境内分支机构。 3.借款人是指委托人确定的从受托人处取得委托贷款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4.担保人是经委托人认可的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银行作为受托行可办理委托资金为人民币及其他可兑换外币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币委托贷款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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