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的征收范围?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37 手机端
一、哪些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的征收范围?
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铁道、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车辆购置税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
印花税:股票交易
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现暂免)
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国产部分)
二、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有哪些?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新方案,改革内容被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用3年的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税税率上限为7%;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税附加,替代原来的村提留。
三、事业单位改革房屋征收部门怎么改?
房屋征收部门改为房屋征收中心,成为住建局的下属部门。
四、消费税是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吗?
是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的税种。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和管理的项目有:
(1)增值税;(2)消费税;(3)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4)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5)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7)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建税;(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9)证券交易税(开征前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10)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11)车辆购置税;(12)中央税的补税、罚款、滞纳金;(13)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等其他组织)。
五、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哪些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和管理的项目有:
(1)增值税;(2)消费税;(3)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4)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5)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7)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建税;(8)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9)证券交易税(开征前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1 0)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11)车辆购置税;(12)中央税的补税、罚款、滞纳金;(1 3)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等其他组织)。
六、资源税改革后对于“共伴生矿”如何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第四条规定,为促进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
七、征收公告贴了多久征收?
一般征收公告粘贴出来,征收就开始了。 很多人可能在测量房屋的时候才感觉到征收程序的启动,但是征收程序的开启确实是从征收公告开始的。但是征收分很多步骤,征收公告有的会载明各个阶段的期限,比如何时测量房屋、何时评估、何时签协议、何时搬迁。 所以征收是在张贴征收公告开始的,但是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期限,毕竟房屋征收需要过程,比如测量后的评估,评估后的异议,异议后的复核。每一步骤后都可能存在反复,又比如签订了补偿协议,该协议存在问题,经法院撤销后,双方再重新谈判、协商、签字。
八、额定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九、什么是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就是企业按照自己的实际状况做帐,税务局如果发现企业有不实的报税现象 来企业查账。
查验征收:就是税务机关对某些零星、分散的高税率工业产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 一般销售价格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一种方法。查定征收:就是税务机关对经营品种比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 税单位通过查验和比对,给这样的企业确定一个固定的税率进行征收的方法 定期定额征收:企业按照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交税额交纳税款的方式十、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度改革是否征收农民的土地?
不是征收农民土地,只是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集中起来,进行规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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