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全部财税服务

手机端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环保局审核通过后如何改动?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59 手机端

根据《固废法》修订草案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管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因此,根据规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包括产生量变化),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申报并备案。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西安公司变更的问题,可以浏览 西安公司变更频道

本文地址: https://www.tdcaiwu.com/chanquan/shenchazhinan/20240607/135674.html

版权所有: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淘丁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