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装修材料进项可以抵扣吗?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10 手机端
一、外购装修材料进项可以抵扣吗?
装修材料进项税不能抵扣。通常情况下,房屋装修费属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相关费用并取得相关抵扣凭证,该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二、外购烟叶税怎么计算?
该企业当期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00+5000+500+50000*(1+10%)*20%-8580-35+7020/(1+17%)]/(1-30%)=63885/(1-30%)=91264.29 上述式子中 支付收购价款50000元 支付价外补贴5000元 运费500 烟叶税50000*(1+10%)*20% 加工费和辅料费7020/(1+17%) 收购烟叶时支付的进项税8580+35,这部分要减掉,是因为原来的收购价款是含税的,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不含增值税的。
三、建办公楼外购原材料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也可以抵抗进项税的不过得分两年抵扣建筑用的材料是也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四、进项税可以跨月抵扣吗?
可以,在160天以内通过认证借进项税额,抵当月的销项税额,抵不了的可以挂账,下月留抵。
但有的地方税务局不让在账上反应留抵。这要看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了五、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1、如果是运费,则直接按运费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
2、如果是运杂费,则只有其中的(运费+建设基金)*7%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3、如果题目中运杂费只是一个总数,没有各项费用的明细,则不能抵扣。比如运费金额1000元,则可抵扣金额为1000*7%=70元。运费:运费是指支付货运或全部或部分使用船只、火车、飞机或其他类似运输手段的费用。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 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 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六、机票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其中,(一)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应当与实际抵扣税款的纳税人一致,否则不予抵扣。
(三)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或依据其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七、打出租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不能,目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火车票,机票。
八、已抵扣的进项税未做账进项税未抵扣怎么做账?
月认证当月抵扣,否则,下月不能抵扣.由于你进项税额在账务上计入了成本费用.因此,不能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上反映,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你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必须将已经认证的进项税额申报上,如不申报,下月是不能抵扣的.不知道该进项税额数额的大小,如金额较小,你可以不做账务调整.如金额较大你应该进行调整,由于你已经结账因此涉及损益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原材料如该材料已经被领用就设计损益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或期间费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主营业务成本或期间费用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由于牵涉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因此,你最好进行调整.
九、样品费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解答】抵扣发产品市场更新企业新技术关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允许抵扣其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1、用于非应税项目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增值税2、用于集体福利或者消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增值税3、用于免税项目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增值税4、非损失购进货物所包含增值税5、非损失产品、产品其耗用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包含增值税6、未取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及值税扣税凭证未规定期限内交税务机关进行防伪认证或认证未通7、未规定期限内申报抵扣进项税
十、购电梯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另外,根据《 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文件规定: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因此,企业购买电梯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西安公司变更的问题,可以浏览 西安公司变更频道
本文地址: https://www.tdcaiwu.com/8shuizhong/yanyeshui/20240127/84450.html
版权所有: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淘丁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