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79 手机端
一、加计扣除可以跨年累计吗?
不能。个税加计扣除不能跨年累加。 因为个税要在次年的三月到六月进行汇算清缴。所以只能是当年那可以累加。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二、开发支出可以加计扣除吗?
企业开发支出可以加计扣除,因为企业的开发支出,主要是指企业资本化的研发支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用于研发创新活动的支出,分为费用性支出和资本化支出,其中,费用性支出在当期损益中一次列支,并且加计扣除,资本化支出在多个会计期间进行扣除,但税法规定也可以加计扣除。
三、哪些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四、开发间接费用可以加计扣除吗?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依据上述政策,开发间接费用可以作为房地产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加计扣除的基数。其中,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五、房租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不可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是指,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不包括房屋的租赁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仅包括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不包括房屋租赁费,因此,房屋租赁费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六、100%加计扣除是双倍扣除吗?
是的。
加计扣除,就是在研究开发费用可扣除金额的基础上再按100%计算扣除额,也就是双倍扣除。
可扣除金额,是指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规定,属于国家鼓励研究创新的行业,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所支出的费用,按文件规定的支出范围,进行加计100%扣除。一般来说,这些费用以工资薪酬和材料为主。
七、进项税加计扣除最新政策2022?
进项税加计扣除最新政策: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这里要注意,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纳税人类别判断.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适用
2、行业、销售额占比判断.
a.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b.销售额占比=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但在确定主营业务时参与计算的销售额,不仅指纳税人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是可以参与计算的.
c.销售额占比的计算区间.、
4月1日前成立的纳税人,以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之间四项服务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
4月1日以后成立的纳税人,成立后的前3个月暂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待满3个月,再以这3个月的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如超过50%,可以自第4个月开始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此前未计提加计抵减额的3个月,可按规定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 还有一种情况,某些新成立的纳税人,可能成立后的前3个月未开展生产经营,如果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在当年内自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往后计算3个月来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八、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的判定?
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计算增值额时,除可扣除有关成本费用外,还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三项支出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九、2个孩子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吗?
2个孩子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综上,两个孩子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而不是加计扣除。
十、研究生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吗?
研究生是可以享受退税政策的。由于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和导师的助学金也已经纳过税,而且纳税人是学生本人,因此在每年年度汇算的时候是可以享受退税政策的,退税金额从100元到300元不等。不过,不同的学校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因此一定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来执行。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西安公司变更的问题,可以浏览 西安公司变更频道
本文地址: https://www.tdcaiwu.com/8shuizhong/yanyeshui/20231202/30549.html
版权所有: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淘丁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