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90 手机端
一、私有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
私有的“集体的土地是可以转让的
二、江苏宿迁集体土地转让标准?
排除征用,一般土地也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权流转,流转价格由流转出入双方协商决定。宿迁目前市场价在800-1500元/亩/年。
三、工业用集体土地如何转让过户?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地块的具体情况,针对一下情况,对转让有明确的规定: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有第1、2、3项情形的,按上述规定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办理。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
8、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9、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四、海南农村集体土地转让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须经发包方同意。规定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方同意,而不像转包、出租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要向发包方备案即可。这是因为一方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得原承包关系终止,发包方与受让方要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因此发包方必须审查转让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是否有非农职业或稳定收入来源;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承包主体资格,是否具有承包经营能力,直接关系到承包合同的履行。
3.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即一是受让方必须是农户,二是受让方受让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不得从事非农建设。
五、集体土地转让费收费标准?
土地转让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在实际转让过程中双方协商约定。
土地转包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
六、集体土地永久转让属于非法买卖吗?
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
土地转让的注意事项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五、有关税费
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六、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1、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2、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
土地虽然可以转让使用权,但是不能永久性转让,因为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
七、集体土地转让本村人合法吗?
集体土地转让本村人也不合法,因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享受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所以也就没有处分权,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以盈利为目的的转让合同无效,转让给本村人实际上也是剥夺了村委对集体土地的处分权。
八、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保护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指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民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经营主体的一种合同行为。该合同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旨在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1.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法律依据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转让给其他主体。同时,这些法律也规定了土地转让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土地被滥用、恶意侵占。
2.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目的和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目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利用的合理化、集约化成为了当前的关键问题。而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也有利于推动农村承包地流转,释放土地资源的经营潜力,增加土地的综合利用率。通过土地流转,农户可以将自身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给经营实力更强的农民经济组织或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经营,提升农产品生产效益。
3.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转让方与受让方信息:合同中需要明确转让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受让方(农民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 土地面积及用途:合同中需要详细说明转让的土地面积、使用权期限,以及具体的土地使用用途。
- 转让条件:合同中需要列明土地转让的条件,例如是否需要经过拍卖、竞价等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 转让代价及支付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确转让代价(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例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 转让手续和责任:合同中需要明确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责任主体和具体流程,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等。
4.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示范和规范
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相关政府部门会制定相应的示范合同和规范,指导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这样可以避免在合同过程中出现权益纠纷、诉讼等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示范和规范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合同格式和要素:规定了合同的基本格式和必备要素,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 权益保障和补偿机制: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保障和补偿机制,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监管和纠纷解决:明确合同的监管机构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在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 公示和公开透明:要求合同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合同的公开透明。
5.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通过土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农民将土地承包权转让给农民经济组织或合作社后,可以更好地发挥规模经营的优势,推动农村产业从传统的小农经济向现代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新型农村经济转变。
其次,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通过土地流转,土地的利用效率可以得到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收益可以增加。同时,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管理也可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统筹调配。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土地闲置和过度利用的问题。同时,土地流转还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转让合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合理推动土地流转,加强合同管理,既可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又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九、厂房转让的土地增值税?
一、工业厂房转让需要交的税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房屋买卖契税按成合同交额的3%缴纳;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房屋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和财税[2008]174号,单位房转让营业税按差额的5.6%缴纳(单位自建房无发票按全额缴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按增值的比例缴纳(增值50%以内按30%,增值100%以内按40%,增值200%以内按50%,增值200%以上按60%);
4、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和《中的所得的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境内单位转让房产,由单位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企业所得税按合同金额的2.5%预征(企业所得税交国税的企业在交易时可不交)。
二、工业厂房转让需要交的费:
1、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非住宅交易费每平方10元(交易双方各半);
2、房产登记费550元/幢;
3、印花税0.1%(双方各半);
4、土地登记费0.08元/平米;
5、 土地交易费3元/平米(双方各半)。
十、土地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一.土地出租不涉及土地增值税,因为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 二.《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8号)第2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租赁涉及的税收主要由出租方承担(谁收钱税上税),涉及以下税种: 1,营业税(租赁业,税率5%)及附加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2,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税率0.1%; 4,可能有土地使用税,关键看这土地是否在当地的城区范围,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5.承租方至涉及一个税种: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税率0.1%,因为合同类印花税有个特征:合同双方都得缴纳。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西安公司变更的问题,可以浏览 西安公司变更频道
本文地址: https://www.tdcaiwu.com/8shuizhong/tudizengzhishui/20231227/52776.html
版权所有: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淘丁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