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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23 手机端

一、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

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现状和影响

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和发展在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农用地资源的有限性,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问题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来。

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是指为了农业生产目的而建设的各类固定设施占用耕地资源,对农业用地的合理利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温室大棚、农业水利工程、农水枢纽工程等,这些设施的建设对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不适应情况。

首先,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直接导致耕地面积的减少。随着城市化的进程,用地需求日益增加,尤其是在一些开发较为活跃的地区,生产设施的建设往往对耕地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压力。大量的土地被转移用于建设农业温室大棚,而这些大棚所占据的土地原本可以用于粮食作物的种植,使得粮食产量受到了一定限制。

其次,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还加剧了土地资源的过度利用问题。在农业生产设施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和经营者往往缺乏对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只顾一时利益而忽视了土地的长远发展。导致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进一步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紧缺程度。

另外,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还会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一方面,大规模建设农业设施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如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等问题;另一方面,过度的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也会破坏土壤生态平衡,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面对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加以解决。首先,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合理安排农业用地,并加强对农业用地的保护,确保耕地面积不因生产设施占用而减少。

其次,农民应当积极参与农业生产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业生产设施的利用率,减少因设施建设而占用过多土地的情况。农民可以通过加强合作社的组织建设,推广先进的设施农业技术,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此外,科技进步也是解决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设施的效率和利用率,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耕地资源的占用。比如引入智能化系统、优化设备布局等,提高农业设施利用效益。

综上所述,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是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尽管其建设有利于农业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合理管理和利用农业用地,推动农业生产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二、农村耕地占用税?

1. 是的,农村耕地占用税是存在的。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用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村耕地占用税是指对非农业、非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占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而征收的税款。3. 农村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可以有效保护农村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同时,对于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激励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三、临时占用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三条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察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号)的规定:“第二十条 纳税人临时占用应税土地,应当依照《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临时占用应税土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应税土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应税土地的,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土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 ...... 第五十六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高速公路收费设施是怎样征收耕地占用税?

高速公路收费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土地,如果需要征收农用地,则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征收并支付相应的耕地占用税。具体征收标准由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而定。

五、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

一、耕地占用税的概念;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按面积征收的一种税,它属于对特定土地资源占用课税。;

二、耕地占用税的特点;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六、耕地占用税如何计算?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属行为税范畴。耕地占用税是我国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收。耕地占用税在税率设计上采用了地区差别定额税率。税率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6~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以上的地区,每平方米5~25元。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税额的50%

七、什么叫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耕地占用税计算时采用定额税率,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土地为计税单位。

八、供电设施是否可以占用耕地?

供电设施是可以占用耕地,但是一定要用经济补偿耕地用户,这是对农民的农田造成伤害的补偿,因为供电设施的供电方与设施方本身就是用经济交易旳,所以,必须要有用经济补偿,但是、耕地用不能用其它方式或方法阻止施工、这是违反法乱纪的行为,所以,我们都必须要遵守。

九、养殖场是否能免征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第十二条规定:“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因此,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修建畜禽养殖设施,视为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应缴纳耕地占用税,具体可咨询主管税务局进一步确认。

十、耕地占用税应该谁缴纳?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新耕地占用税法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对征税对象作了如下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 按此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其中,决定耕地占用税征税对象有两方面要素:一是建设行为,二是被占耕地。二、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76号) 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方面,《通知》明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三、根据条例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根据上面规定,耕地占用税应该由那家企业缴纳。也就是说,那家企业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为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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