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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专利有什么后果?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44 手机端

一、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专利有什么后果?

专利侵权行为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

专利法

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专利产品如何授权给他人销售?

如果您拥有某个专利产品并希望将其授权给他人进行销售,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授权范围:确定授权他人销售的具体范围,例如地域、时间限制以及使用目的等。2. 寻找合适的授权对象:寻找符合您要求的授权对象,可以通过联系相关行业的公司或个人进行洽谈。3. 编制授权合同:与授权对象签订一份详细的授权合同。该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益、责任、付款条款、保密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4. 了解法律要求:确保您了解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专利法律要求,以确保授权过程合法合规。在签署合同之前,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5. 监督销售情况:在授权期间,您可以要求授权对象提供销售报告或其他相关销售数据,以确保他们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销售。授权过程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因此最好在行动之前咨询专业人士,了解当地的专利授权程序和法律要求。

三、被授权人还能另外授权其他人专利吗?

  如果是他人申请专利权异议,经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核,异议成立的话,被授权的专利同样会被宣告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四、法人如何授权他人使用执照?

法人不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执照。

营业执照不可以授权他人使用,不得转让、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营业执照作为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凭证以及市场准入证件,是注册登记机关核准营业执照办理企业进行使用的,企业的法人无权授权他人使用营业执照,授权他人使用营业执照,是一种违法行为。

五、使用他人音乐如何授权?

使用他人音乐进行商业或非商业活动,都需要获得版权所有人的授权。可以通过版权局或音乐版权代理机构联系到版权所有者,也可以直接与音乐制作人或唱片公司联系,了解授权的具体细节和费用。在获得授权后,需要签署版权协议,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请注意,未经授权使用他人音乐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和侵权纠纷。因此,建议在使用他人音乐之前,务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版权规定,并确保获得合法的授权。

六、专利可以授权他方使用吗?

专利可以授权许可使用,许可方式有:

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做相关的许可手续可以委托佰腾专利巴巴事务所来做喔。

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

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七、商标授权他人使用备案的网址是多少?

一、国家商标局官网 http://sbj.cnipa.gov.cn/

但是建议找专业代理机构办理。

二、加盟的地区和数量没有限制,但是需要商标授权使用合同或者商标授权书。严格来说的话,加盟是归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国家出台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少有人去主动申报的。

三、加盟的话,建议再申请35类中的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

附《商业特许经营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5 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二月六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八、怎么授权他人使用我的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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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专利可以转授权使用吗?

是的,专利可以转授权使用。专利持有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让他人获得使用该专利的权利。转授权使用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协议来实现,许可协议规定了被授权人可以使用专利的范围、条件和费用等。转授权使用可以帮助专利持有人获得收益,同时也可以促进技术的传播和创新的发展。

十、比亚迪授权的车辆他人怎么使用?

1、打开比亚迪汽车App,进入【我的】-【授权管理】-【新建授权】,授权手机号需填写被授权人比亚迪汽车App账号或手机号;

2、授权期限可选择短期或永久授权;授权范围包含钥匙服务、车主服务等,均可按需选择;3、被授权车主在比亚迪汽车App点击【我的】-【我的车】界面,就能看到被授权的车辆,已被授权云钥匙的账号,可在【爱车】界面点击任一功能设置操作密码,随后便可以使用车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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