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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研究生期间发表的专利,今后如果有人想买这个专利,是不是没有学生的事,都是研究生老师一人操刀?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97 手机端

没有“发表专利”这个说法。

专利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不是发表出来的。申请授权后有相应的专利权人。

如果你说的是专利,那得看看你自己是不是这个专利的专利权人,还有你是不是这个专利的发明人。有些大学的老师申请的专利,专利权人是该大学,也就是大学作为支配这个专利卖给谁的人,也可能有老师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专利权人是他自己的,这时他对这个专利进行支配。

这就要看你和这个专利是什么关系,如果你是专利权人中的一员,那么你就有共同支配它的权利。如果你不是专利权人,只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则你只有署名权(就是专利公开的时候上面有你的名字)。

另外,如果你是这个专利的发明人,最后这个专利是以大学的名义申请的,则这个专利就作为职务发明了,这样在这个专利授权后,这个大学理应给你一些奖励和报酬(这是专利法规定的,看你自己得到过没有)。不过买卖专利这个就跟你没关系了。

如果你是这个专利的发明人,而申请时你老师独自以自己名义申请,他申请时发明人一栏没有计你的名字,则这个专利他就作为非职务发明了,这样在授权后,他就独自支配这个专利了。倘若他不以学校名义申请,也计了你的名字,则你也应属于专利权人,有权共同支配。

总之,理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若以个人名义申请,则大学有权起诉他。理应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且你也理应属于发明人而他“独吞”了专利时,你也有权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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