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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不动产入股税收政策?
一、触及税种及税收方针
1、运营税
运营税相关方针要求,以不动产、无形财物出资入股,与出资方不共担危险,收取固定的赢利的行为,需求交纳运营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运营税问题的通告》要求,以不动产、无形财物出资入股,参加承受出资方赢利分配,一起承当出资的行为,不征收运营税。
2、印花税
个人以房地产进行出资事务,其本质上是反映转让房地产和以房地产出资两层经济行为。因公司法要求,出资人以房产、土地作为出资的,房产、土地应当处理搬运手续,将房产、土地转让到所出资、联营的企业中。依据印花税要求,产业一切权的搬运应当按“产权搬运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其计税价格应当按评价组织评价价为依据。
3、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土地、房子作价出资及租借运用土地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依据《契税暂行法令细则》第八条的要求,以土地、房子权属作价出资入股的,视同土地运用权转让、房子生意征收契税。
个人房产投资入股税收的其它税种
1、土地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详细问题要求的通告》文件要求“关于以房地产进行出资、联营的,出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出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出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出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但跟着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展开,被出资人将出资人的土地用于房地产的开发,已彻底改动了土地用于被出资人出产运营的初衷。为公平税负,针对将出资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新状况,国家对改动土地用处的土地增值税方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告》要求“关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出资或联营的,凡所出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亦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缔造的产品房进行出资和联营的,以后以房地产出资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免征其土地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实质性财物出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方针的通告》要求:“个人以非实质性财物出资,归于个人转让非实质性财物和出资。对个人转让非实质性财物的所得,应依照“产业转让所得”项目,依法核算交纳个人
二、取得不动产租赁增值税可以的抵扣吗?
具体需要看情况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取得的进项专用发票上面的税额是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取得的发票上面的税额是不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的。
三、我国有关融资租赁方面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融资租赁作为当前我国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地位逐渐有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并列的架势。谢邀,我只答国税涉及的两个税种吧。2015年开始,为了鼓励实体经济的发展,出了很多税收政策,营改增之后,一片减税降负的利好下,有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企业所得税方面: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第四十七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售后回租情况可参照《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增值税方面:参照《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简单说就是三档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6%;不动产租赁服务10%;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6%。(今年的财税〔2018〕32号文整体调整了增值税税率,2018年5月1日起,将17%和11%调整为16%和10%)
几个可以参照的利好:1、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2、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不动产租赁合同,或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4、2014年1月1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的飞机减按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财关税〔2014〕1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赁企业进口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5、环保设备税收额抵免: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包括承租方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上述专用设备。凡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四、不动产租赁和经营租赁区别?
1、租金标准不同.
住宅的租赁必须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的租金标准.各地都规定了住房租金的统一标准或最高限价,租赁双方必须执行.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可以由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
2、修缮责任不同.
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由于承租人对生产、经营性用房的装饰维修常常有特殊要求,故其维修责任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比如规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或者规定由承租人对房屋的某种维修项目或房屋的特定部位进行维修.
3、违约责任不同.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公有经营性房屋的租赁无此规定,只要承租人按时交纳租金,是否闲置不用,属于承租人的权利.
五、不动产租赁办法?
一、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
(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六、增值税分类中,融资租赁为什么属于租赁服务?
白话一点说,融资租赁是租赁公司买下标的物,你们来租用标的物,付给租赁公司的是租金。
七、不动产经营租赁解释?
不动产经营租赁的解释是适用于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在适用范围内。
八、房屋设备租赁增值税税率多少?
一、出租不动产,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税率为9%,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5%。
①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② 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③ 自2021年4月1日所属期起,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④ 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
二、企业出租不动产需要交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税率5%;
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 附加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算相应的城建税(7%、5%、1%)及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3. 印花税:按照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0.1%;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4. 企业所得税:收入合并到企业利润中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6. 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出租的不动产,只要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根据当地规定对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建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第七条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第八条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九、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的区别?
区别:
1、税率不同,有形动产租赁: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 不动产租赁: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0%。
2、有形动产租赁处理,作为有形动产租赁的区别。动产的权利转移一般是伴随着物质的空间转移的,即交付。
3、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一般没有伴随物质的空间转移,即仅发生登记变更。但是动产和不动产之间有的租赁专业表述: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的。
4、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
十、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2020?
2020年不动产租赁适用税率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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