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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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除另有规定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二、对于消费税委托加工怎样确定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委托加工企业,受托加工企业(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是消费税代收代缴人 委托加工企业需要为加工货物缴纳增值税,代扣代缴受托加工企业的消费税 受托加工企业取得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希望能帮到你!
三、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四、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缴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五、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消费税一般以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者为纳税人,在销售环节纳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六、纳税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包括哪些?
答:纳税义务人的范围包括:
一、自然人;
二、个体工商户;
三、法人。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
七、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也就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当纳税人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给他人的,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被转嫁或转移的他人才是真正的负税人。在不存在转嫁或转移的情况下,纳税人同时就是负税人。
存在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价格和价值背离引起的税负转嫁或转移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国家为了调节产业,有计划的将一部分的税负通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例如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当某些商品的市场需求大于厂家的供给时,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价格把税款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使得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纳税人是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而扣缴义务人只是因为与纳税人发生了某种经济联系,法律便赋予其代扣代缴或是代收代缴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是真正的纳税人。
八、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多少?
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报缴税款期限:以月(季)纳税,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一季度为纳税期限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九、消费税的纳税人不缴纳消费税的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06年4月1日起,调整取消了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税目,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取消该税目是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
十、消费税和增值税在纳税环节的规定上有何不同?
消费税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销售时纳税。 其中自产自用的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
2、进口环节: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零售者在零售环节缴纳。 增值税纳税环节是指增值税应税货物从生产、批发到零售过程中,税法规定发生纳税义务的环节。主要包括: (1)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移送使用环节; (2)货物的批发环节; (3)货物的零售环节; (4)货物的进口环节; (5)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环节. 生产环节本身不需要纳税,但货物进入移送使用环节需要纳税。如工厂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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