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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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西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发放?
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二、停职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与发放?
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停职的,如果是工伤按照规定停职留薪期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与工伤前相同
三、汽车销售环节要计算消费税吗?
汽车,是什么汽车呢?消费税中征税的是小汽车,电动汽车、大客车、卡丁车之类的不征消费税。
销售环节,是指批发、零售,还是生产、进口呢?一般的小汽车单一环节纳税,在生产、进口环节纳税,即出厂或入海关环节交消费税(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双环节征消费税的,只有不含增值税130万以上的小汽车要在零售环节加收一道消费税(4S店、汽车销售公司等)。
四、三薪如何让计算是基本工资还是实际发放工资计算?
归根结底是按照时薪计算的。时薪=月固定性工资÷21.75÷8,加班的再乘以1.5倍(平时)、2倍(休息日)、3倍(法定节假日)。
月工资=月正常工资+月固定性工资÷21.75÷8×平时加班小时数×1.5+月固定性工资÷21.75÷8×休息日加班小时数×2+月固定性工资÷21.75÷8×节假日加班小时数×3
五、工资发放通知?
各位员工,根据本公司要求,每位员工的工资将在15日发放到各位的工资卡上,若遇特殊状况(如资金不足)将推迟1~2天发放,请各位及时查看,若有出错,请及时通知财务部。本公司还将以短信形式提醒各位已发放工资。
(也不知道对不对,你再别人问一下,毕竟我没有写过。)
六、公司工资发放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公司工资发放的计算方法:
1、入职、离职员工工资计算方法为: 当月工资=员工工资÷30×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2、计薪天数=应出勤天数+公司福利性假期天数(公休假)
3、除公司福利性假期天数外请假的: 当月工资=员工工资÷30×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工资发放管理 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员工每月出勤情况及奖惩情况为依据,结合人力资源部的考勤情况,核算工资,并制作工资明细表,作为工资发放凭据。 2、工资发放采取银行打卡制。 3、工资实际发放一律保留至元,四舍五入。
4、按照国家税法,扣除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税代扣按国家及本地相关法规要工资明细表制作流程: (1)正确填写员工姓名; (2)根据总经办审批的工资标准正确核算员工当月工资; (3)根据各项审批表,核算相应的款项,如:入职、离职、转正、调级调薪、事假、旷工、行政罚款等;
七、消费税怎么计算?
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
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
八、消费税计算举例?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九、劳务派遣工资发放合法吗?
不可以,除非转为了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只要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就说明并不是工作单位的正式员工,只是由于工作单位由于工作情况需要招聘更多的员工,通过派遣公司聘用员工的一种方式。劳务派遣员工都是临时工,并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只是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而已。所以工资的发放等都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进行协议,与用工单位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在合约期满之后,用工单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是否与劳务派遣员工续约,如果是续约了,那么员工也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续约。 只有转变为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待遇等,工资也会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
十、请教: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给员工发放福利交消费税吗?
外购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不交消费税,如果是自产、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则要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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