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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投抵投分送的区别?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55 手机端

一、换投抵投分送的区别?

换投是相互投换,抵换是抵达投递,分送是分别送达。

二、初级经济法消费税换抵投要按最高价吗?

为了避免企业通过订立合同或会计核算等方式,少计销售价格,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抵投,税法规定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三、换抵投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库存商品-旧物

贷:主营业务收入--新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况中哪些要交消费税?

消费税法规定: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五、汽车销售公司代销小汽车不是视同销售吗,为什么不交消费税?

小汽车是在生产环节缴纳增值税,要注意对生产环节的理解。

消费税征税环节中的生产环节,并不是指该消费品在生产线上就征税,而是针对生产企业而言的,对于生产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出来以后的出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这是生产环节的含义。

而汽车销售公司代销小汽车不是生产环节,因此不缴纳消费税。

六、外购和自产的货物的“投分送”都属于视同销售吗?

以前,现在,未来均不视同销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视同销售共8种情形,涉及自产货物的,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和赠送需视同销售。

营改增后,征税范围新增了无形资产,不动产,应税服务,除用于社会公众或公益活动外,无偿为其他单位提供的需视同销售。言归正传,比如将自产的空调用于办公室,不属于以上情形,更不属于非应税项目,所以无需视同销售。

原理上讲期间费用都是要计入成本的,相当于增值税链条并没有断,只是在成本中体现了。

再者,一般纳税人将使用过的物品用于销售,可以享受简易征收,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将使用过的物品用于销售,可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七、啤酒厂将自产啤酒十吨用于视同销售,每顿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求增值税与消费税?

消费税啤酒每吨220元,10*220=2200元增值税[1000*10*(1+10%)+2200]*17%=22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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