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划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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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规划编制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
年度立法计划是常委会对某一年度立法工作作出的具体安排,具体很强的执行效力,也是地方立法的第一道关口。把好这一关,对于合理利用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使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出台《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是从2003年开始的,并列入了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法制室根据《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参照重庆、杭州、宁波等兄弟市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于2004年8月起草了《郑州市地方性法规项目立项审查论证办法(草稿)》。法制室在充分征求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对《郑州市地方性法规项目立项审查论证办法(草稿)》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经过多次修改,数易其稿,于2005年9月形成了《郑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审查论证办法(草稿)》。之后,法制室又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又形成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2005年9月法制室以文件形式发送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局征求意见,并召开了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论证会,征求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法制室又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形成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草案)》,并于2005年12月9日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法制室又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对有关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形成了本次提请主任会议审议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草案)》。
二、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立法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立法为民、质量为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编制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急需先立、突出重点、总量控制、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立、改、废相结合,维护法制统一,体现地方特色。在立法数量上,结合常委会会议次数和立法实际工作量的实际情况,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总体安排一般不超过6件,其中制定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件。
(二)编制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的程序
关于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方式和提出主体。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可以向有关机关和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本市其他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也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关于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申报。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认真填写立法计划项目申报表。社会组织及个人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简要说明理由;有条件的也可以提供法规草案初稿等相关材料。
关于立法建议项目的审查。法制室对各有关方面立法建议项目汇总整理后,按照职能分工,分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研究,提出是否立项及其依据和理由的书面意见,送法制室。
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的形成。法制室在综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政府法制局、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学者、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等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年度立法计划安排进行研究,最后形成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三)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立项条件
立法建议项目属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符合必要性、可行性等要求,具有地方特色,有比较成熟的法规草案稿的,可以列为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立法建议项目虽然属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但是在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的,可以列为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列入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由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研,在每年十月底之前提出调研报告。
(四)年度立法计划的审定和执行
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由法制室提请主任会议审定。市人民政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拟定的立法计划草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主任会议提出。年度立法计划经过主任会议审定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五年立法规划指五年间立法总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指当年度的立法具体计划。
三、有关教育的立法规划理由?
先从编纂教育法典的重要性方面说,现行的教育法治体系还存在着教育法治学术研究滞后、立法质量不高、司法说理不足、现行教育制度无法满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需要等问题。编纂教育法典可以吸收教育法治建设的实践成果,积极回应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从必要性方面讲,民法典的颁布施行为其他领域的立法法典化提供了示范。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教育法律体系的发展已经完成了体系化的初级阶段。体系化初级阶段的立法模式虽然条块分明,但过于松散,且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我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升级,单行法在应对不同时期、不同问题中存在先天性不足,在具体规范方面可能存在重复、交叉、疏漏、割裂、矛盾与冲突,也存在着大量为改革探索留下的指引性规范。
编纂教育法典也有急迫性。从现有教育法律体系看,我国虽有教育法,也有专门法性质的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等法律,但教育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缺乏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终身学习法等可以贯穿终身学习的教育法律规范,亟需补上这块短板。因此,有必要加快教育法典的编纂。
四、教育法立法规划理由?
国家把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作为教育的立法宗旨是从国情出发,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也是未来国家发展的需要,更是为了提高中国人在国际中的形象。
受战争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民受教育的水平都不高,文化知识水平普遍偏低,以至于当时各种核心技术都被国外抢先掌握,从而失去了先机,新中国刚成立,百废待兴任务繁重形式紧迫,国家先从后出台各种政策发展经济,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截止到2020年中国打赢了脱贫攻坚战,测底解决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也是国家发展的一个转折点。
要想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民族就要有更高的知识水平和更高的素质,在遇到任何困难时才能有更高的觉悟和为国家奉献的精神。全民素质提高以后社会会更安定,人民生活会更幸福。
五、议案纳入立法规划什么意思?
议案纳入立法规划是起草部门在向国务院上报立法项目送审稿前,应当主动与国务院法制办沟通。已经上报国务院的送审稿,如果所规定的管理体制和主要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起草部门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对原送审稿进行修改后重新上报。
六、规划指出要以高质量立法什么?
由立法确立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法治体系的基础,为国家治理提供着重要的制度支撑。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落实这一要求,需要以高质量立法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纳入立法规划意味着什么?
也就是说房地产税法立法己经提上日程。我国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而且这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只能说近几年会出台。
八、什么是一类立法规划?
一类立法规划是指在立法过程中对特定领域或特定问题进行系统性规划和整理的立法工作。它是一种针对特定领域或问题的立法策略和方法,旨在通过立法手段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类立法规划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立法目标和原则:明确立法的目标和原则,确定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立法工作提供指导和依据。
2. 立法范围和内容:确定立法的范围和内容,明确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的法律法规,确保立法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3. 立法程序和流程:规划立法的程序和流程,包括立法的起草、审议、公示、批准等环节,确保立法的合法性和程序性。
4. 立法机构和参与主体:明确负责立法工作的机构和参与立法的主体,包括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等,确保立法的专业性和广泛性。
5. 立法效果和监督评估:规划立法的效果和监督评估机制,对立法实施后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立法工作。
一类立法规划是一种系统性的立法工作方法,通过对立法过程的规划和整理,能够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效果性,为相关领域的法律建设提供指导和支持。
九、轻罪前科消除已被列入立法规划?
可以明确回答:轻罪前科消除制度目前还没有被列入立法规划。这是因为:虽然目前社会上流传出轻罪前科消除制度,但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还没有明确将其列入立法规划。
十、2023立法规划有新警察法吗?
2023年新修订的警察法如下:
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3、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4、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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