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建筑基地?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74 手机端
一、什么是公共建筑基地?
公共建筑基地是指公共文化、体育、娱乐、机关、团体、科研、设计、教育、医卫、慈善等建筑用地,包括:
①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单位的办公用地。
②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成人业余教育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党校、行政学院、干部管理学院、盲聋哑学校、工读学校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③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④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包括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少青老年活动中心、体育场馆、训练基地等。
⑤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疗养、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⑥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用地。
二、孵化基地税收优惠政策?
孵化基地税收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 号),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以下简称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宁夏宁东能源基地税收归哪里?
宁夏宁东能源基地的税收归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管理。根据国家税收管理相关法规,企业所在地的税收归属于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管理。因此,位于宁东能源基地的企业所缴纳的税款应该归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宁夏宁东能源基地是国家战略级新能源基地,也是宁夏能源战略和发展的重点区域,税收收入对于宁夏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自治区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宁东能源基地投资发展,助力宁夏经济发展。
四、家庭共建宅基地房屋被拆迁,相应利益该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被征收的土地房产属于不动产物权。物权判别的是物的归属和利用的相关准则。
物权归属,归谁所有的问题,最权威的判别依据是登记证书。依法登记的物权,登记的共有人,具有对抗效力。权利登记证书上如果登记的是共同共有,没有其他约定时,征收时,所得价款,只能平均分配。若是按份共有,就只能按各自应得的份额分配。
如果没有权利证书,那就要根据财产创设情况综合分析。一般是谁创设归谁所有。
如果是归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那就要根据共有人的性质,依法分配。
在共有成员之间,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分配,只要该约定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农村宅基地两户共建可以按比例分吗?
一处宅基地不能分2户。两户同时申请同一宅基地说明两户对这块宅基地有争议,有争议的情况下申请是不予受理的。 建议由村委会主持调解,调解成功后再由其中的一户申请。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它们有什么区别?
国家投资额度不一样,所以重视度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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