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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020小微企业减免政策?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98 手机端

一、中央2020小微企业减免政策?

中央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减免政策这是因为受COVID-疫情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普遍受到了较大影响,为了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中央政府出台了小微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其中包括了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减免、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减免等等,这些政策可帮助企业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减免政策的实施,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和利好消息,可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增加资金链的可持续性,提高企业的经营质量,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和就业机会

二、2018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2018年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如下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0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怎样的?

2020年4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2020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延长4年。具体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哪些?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四、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操作流程

1.享受方式

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均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只需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同时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3)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2.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

(1)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3)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五、小微企业都能减免哪些税费?

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在实际处理中,小微企业到底需要如何操作。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季度预缴,

当年度内不得变更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照季度预缴,不能按月预缴。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因此,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自下一个申报期起,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如何调整为

按季度预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月、7月、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

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况筛查需要调整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并联系纳税人办理调整事项;纳税人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

如何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前上季度已就地分摊预缴的

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

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如果上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季度符合条件,其多预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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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微企业减免性质代码怎么填?

小微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从2018年开始实施的,减免性质代码指的是抵扣或减免税款时在纳税申报表(如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填写的税收减免项目性质对应的代码。填写正确的减免性质代码可以确保企业能够顺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下是小微企业减免性质代码的填写方法:

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表格中应填写减免性质代码“C80”(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增值税税负过重行业减征,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表格中应填写减免性质代码“M1040302”。

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表格中应填写减免性质代码“M1040303”。

其他小微企业税收减免项目:表格中应填写减免性质代码“M1040301”。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文件命名和填写方式可能不同,具体填写方法可以参照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有关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的指引和要求进行填写。

七、深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2020年对于企业和财务人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政策频出,会计们应接不暇,一个政策还没熟悉,另一个政策又出来了,搞的会计们焦头烂额,但针对企业优惠政策红包,教育费附加、地教、水利基金、残保,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你都享受了吗?小易针对优惠政策做了梳理总结,一起来看看吧,建议收藏哦~

0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

未超限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来看两个案例:

例1:

A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到3月销售货物10万元,提供服务10万元,销售不动产2万元。合计销售额为22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例2:

B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到3月销售货物10万元,提供服务15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合计销售额为35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25万元,因此,销售额25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正常纳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例:

2020年1季度,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取得建筑服务收入50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30万元,则该小规模纳税人当季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2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季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例:

张某出租学区房一套,2020年每月租金5万,租期一年,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

解析:

张某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在租赁期12个月内平均分摊,月租金收入5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征增值税。

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02

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政策

享受主体

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

1、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原先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自2017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1、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缴纳义务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2、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且享受期限仅限于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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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21小微企业还减免残保金吗?

2021小微企业职工人数少于30人可以免交残保金。

九、2021小微企业社保还会减免吗?

2021小微企业社保继续减免一小部分,减免企业的工伤和失业的一小部分。

十、2020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税额100万元以下的,税率5%;100-300万元的,税率10%;300万元以上的,税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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