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呀 我已经被撤销的或者注销的商标,还能注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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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呀 我已经被撤销的或者注销的商标,还能注册吗?
不可以,《商标法》有规定:
第四十六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商标活注销注册商标,其后果为商标注册人失去该商标专用权,不再受法律保护。在商标被注销或者撤销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发生商标出处的混淆,本条特别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参考资料 裕阳知识产权
二、撤销注册不当商标有时限吗?
不能撤销了,在对方三年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或者在对方刚申请商标不到3年内你能拿出你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也能使其撤销,现在对方使用都超过十年,不能撤销了,你可以让对方许可给你使用
三、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有没有时间限制?有没有例外情形?
据《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甲厂关于撤销申请期限限制的答辩符合法律规定,但其请求不一定能够得到支持。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不当商标的撤销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第 1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这种情况下,请求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没有时间限制。
(2)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16条、第31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撤销商标注册的期限为五年,但恶意注册人、驰名商标所有人除外。
四、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由于某种原因不需继续注册商标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具体申请要求如下: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途径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
三、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准备
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请书上当面签字;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送达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经由审查通过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五、撤销注册商标行为何时生效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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