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全部财税服务

手机端

规划调整审批批复流程?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53 手机端

一、规划调整审批批复流程?

1、办理选址意见书

其实选址阶段分为2类情况:

三产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等用地以出让方式进行的办理开发意见书或规划要点后送国土局进行招拍挂。

划拨用地要办理选址意见书。

选址要收取的前置材料:发改委等部门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等路条、地形图、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议需要收取环评报告,但很多地方都很难实现。

选址意见书应包括内容及附件:用地单位名称、建设位置、审批依据(何种规划)、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个人觉得不需要)、路条、选址红线、审批的申请表。

关于工业项目用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确定,建议采用上下限,既要符合节约用地的原则,又要控制某些企业钻空子,找理由多建乱建。下限为国土部门规定的下限,上限是控规的要求。如果没有控规的地方,应当是不能审批的,但是实际情况大家都知道的,所建议建筑密度在国土部门下限值上上浮5%,容积率上浮0.3,绿地率看各地的情况,实在是差异太大。

关于是否需要给出规划条件的问题,建议不必提供,免得套牢自己,即使要提供也建议不要作为行政许可的附件,而是作为一个参考意见,指导建设单位做规划设计,在规划条件中多使用“按某某规划执行” 、“根据建筑体量适当加大临路退界”等语句,当然如当地有城市设计引导或是比较完善合理的城市规划技术规定更好,直接可以要求参考。

---------过渡阶段:建设单位取得国土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或是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设计出了总平面图。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

首先是要审查总平面图,主要是审查用地范围尺寸、退用地界,退围墙、退道路、河道蓝线、出入口位置、与周边居住建筑以及其他建筑的相邻关系、消防间距、回车场设置、厂区室外标高以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特别注意指标应当要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

公示:项目用地附近有居住建筑的或是重要地块的,应当公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及附件:建设单位、建设位置、用地性质分类、用地面积、建筑面积。附件有发改委批准、核准、备案文件,规划用地红线、总平面图、审批的申请表。

总平面做为一个备案材料,如需调整,不需调整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议大家不要把总平面的相关数据写入证书或是搞核定内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定参数应该就是土地出让合同的参数。

----过渡阶段 出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可能涉及方案调整或公示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查规划设计方案,主要是看与总平面图的一致性,建筑物外观色彩、临路景观、建筑物内部功能是否合理等等,如果可以审批后让建设单位按此方案出施工图,通过审查方案可以减少修改施工图的情况。

施工图审查,就是看与规划设计方案的一致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是建设单位名称、建设位置、项目名称(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另外需要做一个核定表格,除以上内容外,还应载明建筑物的室外地坪高度、建筑物顶部高度、占地面积、层数、栋数等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有发改委文件、土地使用证、施工图、建筑红线图、审批的申请表、核定表格。

二、欠税多少立案?

我国刑法第203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一、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9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犯罪构成

1、 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具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户、租赁经营户、个人合伙企业等特殊主体,不具备纳税义务人资格的不构成本罪.

2、 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

3、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犯罪主观表现为明知自己有补缴所欠缴税款的义务,为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过失不构成本罪。

4、 犯罪客观方面

首先,必须有欠税的事实。欠税事实是该罪赖以成立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不欠税,就谈不上追缴,无追缴也就谈不上逃避追缴。

  其次、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此处必须明确,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要与“欠税”行为存在着必然因果联系。即“逃避”就是为了“欠税”。

再次,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逃避追缴欠税罪所要求的客观结果。

最后,无法追缴的人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一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素,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额。

三、欠税的表现?

应该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所得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缴,就属于欠税。

四、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是要调整岗位吗?

当然不是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五、公司欠税怎么补缴?

如果所属期是当年,若在申报期内就正常进行申报补缴,若非申报期内,就要填写申报表到税务机关补缴。如果所属期是上年,就只能到税务机关办理窗口进行补缴,因为还需缴纳滞纳金。

六、无欠税证明开具流程?

拿着营业执照副本去所属税务局进行查询,然后让税务出示证明即可。

七、怎么查税务是否欠税?

最简单的方式可以拨打12366 ,查询。

八、欠税是否可以申请减免?

税收减免一般是先征税,待减免批复后在办理退税。2007年的房产税应该在2007年7月缴纳,然后再办理减免退税。就算2008年申请也是一样的程序。申请缓交是要到省级的地税局批准,没有特殊原因(如天灾)是不批的。另外,房产税的减免一般是困难减免,要连续3年亏损才有机会获得批准。

九、欠税款要怎么处?

税务机关对欠税者可采取以下四种追缴方式:

一是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二是责令限期缴纳或解缴税款,但最长期限为15日;

三是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四是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欠缴应纳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建议:发生了欠税情况不要逃避,有严重法律后果要承担,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说明原因,确实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争取延期,或经协调做其他处理。

十、人事调整二次审批是什么?

人事调整二次审批指的是经过相应的人事调整变化之后,通过了初步审核,然后进入第二次复审的情形。人事调整之后,在正式发布之前会进行两次审批,第一次审批就是对新上任的人员的资格和资质的审核和审查。第二次审批就是对新上任人员的能力和资历的考察。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于西安公司变更的问题,可以浏览 西安公司变更频道

本文地址: https://www.tdcaiwu.com/qianshuiqingjiao/20240109/65017.html

版权所有:非特殊声明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淘丁企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