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群众诉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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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决群众诉求规定?
你好,解决群众诉求规定是指政府或组织制定的一系列规定或程序,用于解决群众的投诉、建议和意见。这些规定和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诉渠道:规定群众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向政府或组织提出投诉、建议和意见,例如电话、邮件、网站等。
2. 受理标准:规定政府或组织应该如何受理群众的投诉、建议和意见,例如应该如何确认投诉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
3. 受理时限:规定政府或组织应该在多长时间内受理投诉、建议和意见,例如应该在几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
4. 处理程序:规定政府或组织应该如何处理群众的投诉、建议和意见,例如应该如何调查核实、如何安排处理、如何跟进结果等。
5. 反馈机制:规定政府或组织应该如何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例如应该如何告知处理进展、如何通知处理结果等。
通过建立完善的解决群众诉求规定,可以帮助政府或组织更加高效地解决群众的问题,提高公信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也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二、群众诉求解决标准?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怀着感情,带着责任,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接访过程中,围绕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翻阅相关材料,仔细询问具体细节,详细了解来龙去脉,耐心向群众解释政策、说明情况。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诉求,当场明确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限。对于需要调查或协调处理的问题,他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事情缘由,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依据法律法规,尽快制订解决方案,尽早给群众一个答复。
三、解决群众诉求的标语?
群众诉求宣传标语4条。1.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进一步增进为民办实事的力度。
2.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3.开展四群教育,实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 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4.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进一步增进与基层群众的联系。
四、解决群众诉求最新规定?
国家信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有关情况。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恩玺就相关规则进行解读。
信访工作分类处理,就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开上了快车!
那么,这份“神奇”的规则,都有哪些新规定?对你我有哪些实在的影响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哪些问题可以找信访部门解决?
答:已经、正在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诉求直接归为诉类事项,交由相关政法部门处理。
不属于诉类事项可以直接提交信访诉求。简单明了,一步找准,从源头上诉访分离。
问题二:怎么知道有权处理机关
是按信访程序处理,
还是按其他法定程序处理?
答:有权处理机关认为应当适用信访程序办理的,应当在收到诉求15日内出具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加盖信访业务专用章送达信访人。
有权处理机关认为应当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途径办理的,应当在收到诉求15日内制作告知书,将拟适用的其他法定途径及依据、查询或者联系方式等内容告知信访人,并在告知书上加盖机关印章或者业务办理专用印章。
问题三:信访诉求在分类处理时,
要经过哪些流程?
答:信访诉求进入分类处理程序,需要经过6步走:
第一步:专门信访工作机构甄别处理。
第二步:确定有权处理机关。
第三步:有权处理机关适用不同程序受理。
第四步:有权处理机关适用不同程序办理,
做出行政处理或信访处理意见。
第五步:通过信访复查复核纠正分类错误。
第六步:甄别再次提出的信访诉求。
问题四:信访部门要求分类处理,
但不清楚自己的诉求
应该找谁办理,怎样办?
答:方法很多——
方法一 登录国家信访局网站,网址:http://www.gjxfj.gov.cn/
方法二 各地各部门来访接待场所也都摆放了相应的宣传材料,群众可以随时查阅。
方法三 相关工作人员在接访过程中也会向群众解释。
方法四 很多地方和部门还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借助专业力量让群众知道诉求该找谁办、该按什么途径办、该具体怎么办。
如果群众坚持要找信访部门解决,只要不是涉法涉诉问题,信访部门会先按照“大口进”的原则纳入进来,转送到有权处理机关,再由有权处理机关在甄别、会商的基础上分类处理,告知信访人适用的途径。
问题五:依法分类处理中如果出现
把矛盾向司法机关一推了之的情况怎么办?
我的诉讼要求不会在
分类过程中掉入真空地带?
答:答案是不会的。
对于属于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同时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信访诉求,行政机关不能一概不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前可以告知诉讼权利及法定时效,引导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以信访人享有诉讼权利为由免除履行自身法定职责的义务。
对于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也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解决的问题,选择何种途径,当事人具有选择权。如果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信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有的规定是衔接、周延的,确保信访群众的诉求有人接、有人办,不会出现真空地带。
问题六:遭遇“踢皮球”
或故意拖延扯皮怎么办?
答:大可放心,《规则》规定,如果出现受理争议问题,行政机关认为收到的诉求不属于职责范围,可以向转送机关提出异议,但要详细说明理由。对涉及多个行政机关或者涉及多个法定程序的重大、疑难、复杂诉求,专门信访工作机构可以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协商合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工作分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专门信访工作机构会同法制工作机构提出方案、分工后,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所有的工作环节环环相扣,都有明确的要求,有效避免了诉求在多个部门之间“踢皮球”或故意拖延扯皮问题。
对于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依法分类处理工作规定,拖延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专门信访工作机构还可以根据职责权限提出追责建议。
问题七:在分类以后,
会出现“只接受不办理”情况吗?
答:《规则》中规定了专门信访工作机构督办,杜绝这种情况发生。
(一)应受理而未受理的;
(二)应适用信访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径办理而未适用的;
(三)未按规定的期限处理的;
(四)未及时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
(五)未按规定反馈交办事项相关情况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问题八:实行分类处理后,
信访部门会不会变成了“收发室”,
信访干部成了“旁观者”?
答:实行分类处理后,信访部门并不是无事可做。信访部门还要在5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依法分类处理的入口在信访部门,对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信访部门要做好登记、甄别,在规定期限内转送到有权处理机关处理。
二是分流导入需要落实。对诉求解决途径明确的,党委政府专门信访工作机构可以提出分类处理的建议;职能部门信访工作机构要负责与诉求的具体办理部门会商确定适用的法定途径,实现准确分流。
三是分类处理不是一分了之,对涉及多个诉求、多个途径、多个部门的疑难复杂信访诉求要负责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和责任分工。
四是对应当受理而未受理、错误适用法定途径、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等情形,信访部门要负责督办,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五是对无法导入到其他法定途径或者按依法履职处理的,信访部门要负责兜底解决,比如历史遗留问题、法律法规尚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政策调整产生的问题等,这些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因此,实行分类处理后,信访部门并不是无事可做,而是任务更重了。
五、纳税服务理念?
一是树立“应需”服务理念。
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为其提供各项涉税服务;二是树立“无限”服务理念。将服务内容、服务范围不断拓展和延伸,把纳税服务中的问题归集整理及时整改,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三是树立“效率”服务理念。制定纳税服务操作时限,降低纳税成本,保证纳税人方便、高效、快捷完成涉税事宜。
六、困难诉求解决措施方案?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选任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倾听群众诉求,并组织开展常态化工作。
2.构建一个三级联动网络。实行乡、村、组三级统筹联动,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干部定期、定点开展常态化工作。
3.开辟一系列的诉求渠道。按照“乡到村、村到户”的模式,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定期、定点接待,做到无死角。
4.搭建一批诉求综合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利用乡政府的门户网站,设立并公布乡接收群众来访反映等。
七、民生诉求最新解决方法?
第一种可以拨打12345进行反映。要简明扼要的向12345工作人员描述自己想要反映的问题。同时要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工作人员方便承办单位和自己联系。
第二种可以去当地政府主管民生工作的部门去进行反映。
第三种可以给媒体留言进行反映。
第四种给政府邮邮箱写信进行反映。
八、合理诉求依法解决的途径有?
依法解决诉求的途径有司法律程序和行政办理。其中法律方面有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调解、司法鉴定等,这些途径法律有明确的要求,必须要有的程序和义务;对一些涉及到行政机关可去信访、协调、鉴定、听证、投诉、热线、巡视巡察等,这些都是针对群众诉求设立。还有一些合乎情理的群众办法。
九、解决企业诉求有哪些工作举措?
强化督办注重提升满意度。对交办的诉求开展满意度调查,对诉求办理评价不满意、未达到实效的,重新核实再次进入交办程序,区督查办对长期无故拖延迟办、推诿不办的,开展专项督查。形成了月、季、年的通报机制。
将各单位走访民营企业,收集、解决民营企业诉求的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中的统战工作考核。
同时,对诉求的办理情况打分,将结果运用到区对部门的营商环境考核中,督促诉求办理单位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十、解决诉求国家法规法律
解决诉求的国家法规法律
在一个社会中,解决人们的各种诉求是至关重要的。这涉及到国家颁布的各种法规法律。法律起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下面我们将具体探讨一些解决诉求的关键国家法规法律。
劳动法
劳动法是指国家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与雇主权益的平等决定所通过的一系列法律。劳动法涵盖了劳动合同、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雇主必须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此外,劳动法还要求雇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如果雇主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法通过平衡雇主与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工作并得到合理的待遇。它为解决劳动者的诉求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它规定了企业应当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禁止欺诈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参与权。
当消费者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服务未达到预期的标准时,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索赔赔偿,或者寻求法律救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加强了企业对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控制,提醒企业要重视消费者的诉求。同时,消费者也通过这个法律获得了保障,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是处理民事纠纷的法律规定。它确立了人民法院管辖案件、审理程序、证据标准、判决执行等方面的规则,为解决民事纠纷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人们发生纠纷无法自行解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并做出公正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的实施保障了人们的诉求得到有效解决。无论是涉及合同纠纷、财产权益、婚姻家庭、侵权纠纷等,人们都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指解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纠纷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应当遵守的程序,为解决行政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和判决。人民法院通过独立公正地审理,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增强了行政机关的责任感和监督意识,促使其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公正。它为解决行政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利益。
结论
国家颁布的法规法律对于解决人们的各种诉求至关重要。劳动法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则为解决不同类型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遵守和执行这些法规法律,社会能够保持秩序与稳定,人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解决诉求的国家法规法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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