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乡镇事业编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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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南乡镇事业编机构改革方案?
(一)清理行政职能,大力简政放权。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明授权和委托的具体依据,汇总形成目录。在此基础上,按照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进行彻底清理,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能及时取消,确有必要保留的按程序办理;可下放给下级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职权事项,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能,及时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行政职能取消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决防止行政职权事项虚放、空放、明放暗不放等问题,切实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
(二)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属于各级政府直属且编制规模不大的,并入相关部门;确需单独设置的,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探索通过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解决。部门所属的,原则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承担;无相关内设机构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从严控制、综合设置,所需行政编制由机关内部调剂解决。完全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简政放权要求清理职能后,可继续依法履行职责,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市场中介服务和经营活动。
对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凡是能够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的,原则上将其行政职能剥离并划归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后,重新明确定位、划定类别,公益服务任务饱满、本部门没有其他类似机构的,划入公益类;工作任务不足、职能萎缩或与其他事业单位职能交叉重复的,将其并入其他事业单位或予以撤销。对行政职能难以划归主管部门的单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可将公益服务职能和生产经营活动剥离并相应核减编制后,继续作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依照国家现行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三)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必须严格坚持“两个不突破”:不得突破各地政府机构限额,不得突破现有行政编制总额。改革中涉及行政编制调整的,主要由各地通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调剂出来的空编及自然减员逐步解决;涉及机构调整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二、河南机构改革方案详细内容2022?
一是本着方便群众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科学整合人社系统内部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数据,合理优化有关工作流程;
二是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与财政局社保处、工资基金处等五个处室举行了多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业务经办中涉及双方的业务问题,最终协商一致通过了“市财政、人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三是在兼顾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开设新基金账户、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等工作。
三、2005年河南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关于认真贯彻豫办〔2005〕32号文件做好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财政及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豫办〔2005〕32 号)精神,现就有关劳动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后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分流人员建立养老保险关系,从1995年1月起为分流人员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分流人员1995年以来历年档案工资为交费基数,按11%的比例补缴个人帐户资金至2005年12月。1995年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1995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当月补缴。补缴的缴费年限和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11%建立的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担。其中,分流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入本人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至11%,全额转入本人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分流人员重新就业的,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未重新就业的,由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中断手续,待重新就业后,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一次性给予辞职费和补偿金的辞职人员,其养老保险关系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到企业就业或者自谋职业的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豫办[2005]32号文件规定补建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个人负担。其中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转移至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不足11%部分由本人补齐。
二是未就业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处理,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补建个人帐户。重新就业后,按照企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继续缴费,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也可以将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退还本人,终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重新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豫办〔2005〕32号文件补建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个人负担,1995年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辞职人员补建个人帐户所缴资金全部记入个人缴费部分。
三、乡镇事业单位将分流人员情况及档案等有关资料送交劳动保障部门后,劳动保障部门要抓紧计算出每个参加保险的分流人员补建个人帐户所需资金数额,送当地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要及时把所需资金划拨给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资金足额到位后,经办机构应及时为每位参保分流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在记录个人帐户缴费记录时,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同时期个人缴费比例计入。具体比例为:1995年1月--1998年6月为3%;1998年7月--2001年6月为4%;2001年7月--2003年6月为6%;2003年7月--2005年12月为8%。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与人事和编制部门沟通,掌握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提前退休人员情况,逐人登记造册,核实有关数据,计算出提前退休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应领取的退休费数额,送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并拨付所需费用。机关事业、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财政部门划拨的费用后,应及时建立提前退休人员数据库,发放提前退休人员退休费。
五、乡镇机构改革前已经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乡镇机构改革后予以保留的应继续缴费参保;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应在乡镇机构改革时清偿以往欠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应于2006年1月1日起参加医疗保险,执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乡镇机构改革中分流人员重新安置工作和再就业的,应随同新的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分流人员,可按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参加医疗保险。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已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和内退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应继续按有关规定缴费。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已实行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的,应继续参加当地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统筹;尚未实行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的,仍执行现行办法。
六、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到企业就业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豫政〔2003〕5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七、按照国家和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统筹地区政府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乡镇机构改革时,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要按规定缴清历年所欠的失业保险费。事业单位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分流人员,必须按规定补办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并缴清失业保险费。乡镇机构改革中事业单位的分流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
四、2022年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如下:
一是本着方便群众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科学整合人社系统内部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数据,合理优化有关工作流程;
二是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与财政局社保处、工资基金处等五个处室举行了多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业务经办中涉及双方的业务问题,最终协商一致通过了“市财政、人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三是在兼顾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开设新基金账户、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等工作。
五、河南省2022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一是本着方便群众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科学整合人社系统内部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数据,合理优化有关工作流程;
二是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与财政局社保处、工资基金处等五个处室举行了多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业务经办中涉及双方的业务问题,最终协商一致通过了“市财政、人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三是在兼顾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开设新基金账户、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等工作。
六、2022年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一是本着方便群众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科学整合人社系统内部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数据,合理优化有关工作流程;
二是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与财政局社保处、工资基金处等五个处室举行了多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业务经办中涉及双方的业务问题,最终协商一致通过了“市财政、人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三是在兼顾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开设新基金账户、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等工作。
七、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实施细则?
一是本着方便群众原则,切实简化办事程序,科学整合人社系统内部涉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数据,合理优化有关工作流程;
二是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与财政局社保处、工资基金处等五个处室举行了多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业务经办中涉及双方的业务问题,最终协商一致通过了“市财政、人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三是在兼顾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开设新基金账户、人员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和信访接待等工作。
八、人防机构改革方案?
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改革方案,随着国防部门改革一起进行改革。
九、2018国地税改革方案
根据2018年国地税改革方案,中国税收制度将迎来一场重大改革。这次改革旨在优化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收协调,提高税收法治水平,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改革背景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税收制度一直是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税制体制之间的差异,国税和地税分开征收导致了许多问题的出现。这就是为什么自2018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决定推出国地税改革方案的原因之一。
国地税改革方案的目标是实现税收制度的统一和标准化,消除行政层级间的重叠和冲突,促进税收征管的协调和高效。此外,改革还将加强税收法治建设,确保税收政策的公正公平,提高税收征纳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重要举措
为了实现国地税改革的目标,方案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 合并国地税征收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将进行合并,建立统一的税务征收机构。这将有助于消除税务主体之间的组织障碍和重叠职能,实现税收征收的一体化和统一管理。
- 整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方案还提出了整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任务。通过整合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的信息系统,可以实现税收数据的共享和交流,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 优化税收服务:为了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便利性,方案还提出了优化税收服务的措施。包括加强税收咨询和指导,简化税收手续和流程,提供更加便捷的在线纳税服务等。
- 强化税收征管能力:国地税改革方案还将加强税收征管能力的建设。包括提高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培训水平,加强税收执法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改革影响
国地税改革方案的实施将对中国的税收制度和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税收制度的统一和标准化将有助于消除税收政策的“地方保护主义”,减少地方税收歧视,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这将进一步促进各地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推动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效率的提升。
其次,税收征管的协调和高效将有助于提高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通过整合信息系统、加强合作和共享,可以更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税收信息,减少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这将为国家提供更稳定的财政收入,为公共服务的提供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最后,税收法治的建设将增强税收征纳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通过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提高执法水平和力度,可以有效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树立良好的税收诚信意识。
总结
2018年国地税改革方案的出台,将为中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带来新的契机。通过合并征收机构、整合信息系统、优化服务、强化征管能力等举措,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税收征管体系将迎来一场全面的变革。这将为企业和纳税人提供更加公平、高效和便捷的税收环境,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新的动力。
十、机构改革方案内容?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财政部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三)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四)组建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保留铁道部,继续推进改革。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建国家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六)组建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七)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保留建设部。
(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明确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
这次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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