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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吊销?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56 手机端

一、如何区分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吊销?

1、违法主体不同。 撤销行政许可和撤回是因为行政许可实施的过程存在违法问题,违法行为的主体可能是许可机关,例如,未按照法定条件做出许可,也可能是行政许可申请人,例如,利用欺骗的手段缺的许可。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因许可机关违法许可的,撤消后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失的,许可机关应当赔偿。吊销和注销行政许可是在被许可人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后,利用许可实施了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法吊销其行政许可,其主体一般是个人。

2、违法严重性不同。 吊销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被许可人的经营权或资质、资格。这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的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注销行政许可是指一项许可在实体上被消灭或者已经不可能实现,不能实现的原因有多方面,例如,时间因素,超过许可期限,其程度较轻。 撤回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或者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已经发出的许可撤回。撤回行政许可程度最轻。

3、处罚方式不同。 吊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被许可人的经营权或资质、资格。注销行政许可,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撤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撤销,是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其法律效力。

二、撤销,撤回,注销行政许可属于什么法?

以下情形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CAD怎么撤销撤回?

1.

可以使用快捷键“Ctrl加Z”,即可撤销上一步,撤回当前步骤,即可看到上一步的图形;

2.

还可以点击界面上面左侧的三角,即可看到里面的基本功能,点击撤销上一个动作按钮,即可撤销上一步,撤回当前步骤,显示出之前的图形;

3.

还可以在下面的命令框中,输入撤销的命令简称“U”,即可撤回当前步骤;

四、投标文件的撤回与撤销有什么规定?

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撤销是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

撤回和撤销后,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按正常退还;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撤回是指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撤回,如需则将相应通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投标文件撤销是指投标人依法决定是否撤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应该由谁承担?行政许可被撤回,造成被许可人?

《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3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六、撤回撤销吊销注销区别?

撤回指撤回消息。

撤销是撤销投诉,申请等。

吊销是违规了。

注销是不要了,自动注销。

七、法律上“撤回”与“撤销”有什么区别?

法律上,撤回一般是指案件当事人撤回起诉,如当事人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

撤销一般是案件当事人要求改变执法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如上诉人要求撤销原判。

要约失效的原因:能够引起要约失效的主要原因有: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或撤回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的变更。

5、要约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作为法人的要约人被撤销。

八、电子合同意思表示怎么进行撤回与撤销?

在电子商务环境中,你得学会解答这个复杂的问题: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是不同的,所以在电子商务中,应根据不同的电子传递方式作出较为灵活的规定。

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而在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九、二建投标撤回撤销区别?

时间段不一样,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撤销是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

撤回和撤销后,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按正常退还。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撤回和撤销有何区别?

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是:

1. 概念不同。撤回是取消之前的行为,就像在网上购物时,可以撤回未支付的订单一样;而撤销是撤销之前的承诺或批准,就像当你想放弃一项已经批准的企业投资时,可以撤销批准的决定一样。

2. 作用不同。撤回的作用是取消当前的行为,保留原始状态;而撤销的作用是取消先前的承诺或批准,使事情重新回到原点。

3. 对象不同。撤回对象是动作,即取消当前的行为或步骤,从而保留原始状态;而撤销的对象是决定,即取消先前的承诺或批准,从而使事情重新回到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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