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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是什么?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91 手机端

一、听证制度是什么?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是一个带有现代民主政治色彩的制度。1946年美国制定《联邦行政程序法》,第一次规定听证程序为行政程序的核心。它的基本精神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中国最早引进听证制度的是深圳市。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听证:

第九十九条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二、立法听证制度的意义?

举行立法听证,是一种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确保法律规范能够体现民意的做法。从一定意义上讲,立法听证就是一种扩大民主或者模拟民主的过程。听证会制度既体现在我国的《立法法》中,成为一种法律制度,同时,听证会制度又是对现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策程序的完善和补充。所以,立法听证会制度既是一种立法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民主制度。

从形式上来看,立法听证会需要听取来自各个阶层、不同地区陈述人的意见,需要对民意进行重新归纳和筛选。

三、行政许可听证的表述有哪些?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四、行政许可听证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听证是行政法中的一种特殊程序,旨在保障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的公正性、合法性和透明度。听证作为一种公开的、透明的程序,被广泛用于行政许可的决策过程中。行政许可听证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行政许可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行政许可活动的基本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施,对行政许可的程序和实施提供了明确的规定,为行政许可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听证是行政机关决定是否核准申请人申请的一种特殊程序。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时,涉及到重大、复杂或争议较大的情况,应当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的结果作出决定。

行政许可听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执法公正、维护公众利益。通过开展听证程序,既能够充分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和观点,理顺社会矛盾,又能够确保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过程中依法依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许可听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许可听证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在行政许可的决定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行政许可的决定,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可以组织听证,并将听证的结果作为判决、裁定的依据。

因此,行政许可听证既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行政法治和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

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

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主要包括听证申请、听证通知、听证安排、听证程序、听证结果等环节。

首先,听证申请。听证申请是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的第一步。当申请人对行政许可的决定有异议时,可以书面申请行政许可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听证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其次,听证通知。行政机关在受理听证申请后,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出听证通知,明确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然后,听证安排。行政机关根据听证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听证。听证的组织应当公正、公平,听证员应当出具听证笔录,确保听证过程的真实、完整。

接着,听证程序。听证过程中,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进行陈述、辩论,并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可以询问当事人,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并对听证过程进行记录。

最后,听证结果。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将听证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听证结果作出决定。同时,申请人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听证的意义和价值

行政许可听证作为一种公开、透明的程序,对于保障执法公正、维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行政许可听证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利。通过听证程序,当事人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保障其合法权益。听证还可以让各方当事人充分了解行政决策的依据和理由,增加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其次,行政许可听证可以减少行政决策的误判。在复杂的行政许可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可能有不同的意见和观点。通过听证程序,可以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观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减少行政决策的误判,提高行政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再次,行政许可听证可以增加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保障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听证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听证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杜绝违法行政和滥用职权的行为。

最后,行政许可听证可以维护公众利益。行政决策涉及公众利益,通过听证程序,可以增加舆论的参与,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公众利益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行政许可听证作为一种公开、透明、公正的程序,对于保障行政执法公正、维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并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应当充分参与行政许可听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公众听证制度三大特点?

1、具有公开性;

2、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价格决策的论证机制;

3、体现了经济民主。

功能:1、体现了公平与效率;

2、是权力和义务的平衡;

3、是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4、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环节政府与公众间潜在的矛盾,促进社会协调发展。

能容:1、听证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法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制定定价听证目录以外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定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定价听证;

2、听证的组织组织方:价格主管部门听证人:3~5名参加者:消费者、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行政听证程序:

一、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大额罚款;

二、重要制度1.公务回避: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支持听证,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2.委托听证:当事人可委托1至2人代理;

三、重要期限1.申请期限:应在被告知后3日内要求听证2.告知期限:行政机关应在听证7日前通知听证时间其实听证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可是由于相应规范不完善,还存在很多弊端,需要修正和改进。

六、如何撰写行政许可听证文书及范文

什么是行政许可听证文书

行政许可听证文书是指在行政许可程序中,为了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证据,保障公正公平,便于记录和审查,起到确切界定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而书写的一种文书。

撰写行政许可听证文书的步骤

  1. 确定文书标题:包含当事人姓名、案由和文书名称。
  2. 文书开头:包含行政许可事项的背景介绍,明确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授权来源和依据。
  3. 听证程序:介绍听证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法定程序等细节。
  4. 当事人的申辩和陈述:详细记录当事人的陈述意见、申辩理由和提供的证据。
  5. 现场记录:详细记录听证过程中相关的陈述、质询、回答和争议情况。
  6. 听证结论:根据听证过程和证据,对听证的真实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给出行政机关的结论。
  7. 文书结尾:明确听证决定的效力、法律救济渠道和文书签字、日期。

行政许可听证文书的范本

以下是一份行政许可听证文书的范本:

    行政许可听证文书

    第一条听证主题:某某企业行政许可申请听证

    第二条听证时间:年月日 时分

    第三条听证地点:某某行政机关

    第四条听证主持人:某某行政机关主任

    第五条听证记录员:某某行政机关秘书

    第六条听证参与人员:
    1.当事人:某某企业法定代表人
    2.代理人:某某律师事务所代理人
    3.听证证人:某某相关专家、证人

    第七条听证程序: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
    2.当事人陈述申请理由和提供证据。
    3.代理人进行申辩。
    4.听证证人提供专业意见和证言。
    5.当事人和代理人进行质询和回答。
    6.听证结束后,当事人和代理人发表总结意见。

    第八条听证结论:
    经过充分听证,分析讨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作出以下结论:
    对于某某企业行政许可申请,鉴于某某理由,我们决定……

    第九条法律救济渠道:
    如对本听证结论有异议,可依法向某某上级部门或行政法院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文书签字、日期:
    某某行政机关主任:             年 月 日
    

以上是行政许可听证文书的范本,当然具体内容和格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撰写该文书时,务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来进行操作,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感谢您的阅读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如何撰写行政许可听证文书及范本,进一步提升您的写作水平。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谢谢!

七、什么是社会听证制度?急?

社会听证制度,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四个主要方式之一(另外三个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主要以举办听证会为方式,让公民积极参与决策机关的决策方案的拟定和修改。

在听证会上,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发现拟定的决策方案存在哪些问题,并加以修正、完善。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于民。

八、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我国的行政法体系有待完善,行政行为迫切需要被约束,听证程序是约束行政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的有效途径之一。

现有法律明确的行政听证制度有: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另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这既是行政行为“公开”原则的要求,也是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效途径。但现在的情况并不乐观,一些听证有沦为形式的趋势。

九、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

  鉴于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较之处罚对象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权力和优越地位,而行政处罚又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为了使行政机关在即将对当事人作出不利的处罚决定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防止单方面认定事实,从而有效地保障被处罚对象的合法权益,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听证程序。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北京市规定对公民处以超过1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超过3万元)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应当举行听证而设有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将不能成立。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当事人有权在听证中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新的证据。听证结束后,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集体根据听证程序的调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十、社会听证制度的时间和案例?

2002年举行的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是我国首次国家级价格听证会。

听证会结束后,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根据代表意见对调价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充分照顾了低收入阶层的利益,硬座的涨幅比最初的方案下调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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