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入股需要评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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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先看你是否有技术成果,一般指知识产权。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对股东的出资方式有明确规定。具体是,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技术成果入股时,还需要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入股后成为股东,需要依法进行工商变更。
入股后成为公司股东,需要凭相关的协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去工商登记。
关于入股协议的内容,建议留心以下几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问题,对于相关技术秘密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及对应的股比。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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