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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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使用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三)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居民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四)符合我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规定。
二、申请共有产权住房需提供的资料
(一)《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籍居民的申请人还应提供居住证。
(三)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声明。
(四)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五)住房市场调控相关证明。
三、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申请人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局)官方网站下载《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或在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西安市共有产权资格申请审核表》,填写后携带申请资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推送电子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资格联审(15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不动产登记、公安、民政、人社、人才等部门进行联审。
(三)资格复审(5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联审反馈信息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3天。
(四)终审意见(4个工作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并向申请人反馈终审意见。
四、共有产权住房轮候规则
(一)已列入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库的家庭,纳入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并予以优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二)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批准(备案)时间,对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建立共有产权住房轮候库。
(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轮候库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动态管理、公示公开、实时查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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