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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化软件外部凭证在总账系统中不能修改?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25 手机端

  【操作步骤】  

1.在填制凭证中,通过按〖首页〗〖上页〗〖下页〗〖末页〗按钮翻页查找或按〖查询〗按钮输入查询条件,找到要修改的凭证。  

2.将光标移到制单日期处,可修改制单日期。  

3.若要修改附单据数、摘要、科目、外币、汇率、金额,可直接将光标移到需修改的地方进行修改即可。  

4.凭证下方显示每条分录的辅助项信息,若要修改某辅助项,则将光标移到要修改的辅助项处,双击鼠标,屏幕显示辅助项录入窗,可直接在上面修改即可。  

5.若要修改金额方向,可在当前金额的相反方向,按空格键。  

6.若要希望当前分录的金额为其他所有分录的借贷方差额,则在金额处按"="键即可。  

7.按〖插行〗按钮或按[Ctrl+I]键可在当前分录前插入一条分录。按〖删行〗按钮或按[Ctrl+D]可删除当前光标所在的分录。  

8.修改完毕后,按〖保存〗按钮保存当前修改,按〖放弃〗按钮放弃当前凭证的修改。  提示:  若在【选项】中设置了"制单序时"的选项,那么,在修改制单日期时,不能在上一编号凭证的制单日期之前。1月份制的凭证不能将制单日期改为2月份的日期。  若在【选项】中设置了"不允许修改、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则不能修改他人填制的凭证。  若在【选项】中设置了"合并凭证显示、打印"的选项,那么,在合并状态下不能录入、修改凭证,只有切换到展开状态才可以。使用快捷键Ctrl+A自动切换合并/展开。  如果某笔涉及银行科目的分录已录入支票信息,并对该支票做过报销处理,修改该分录,将不影响"支票登记簿"中的内容。  外部系统传过来的凭证不能在总账系统中进行修改,只能在生成该凭证的系统中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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