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取名有什么限制?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81 手机端
在香港注册公司取名有一定的限制,例如:
1. 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
2. 中文公司名称必须要用繁体字,英文名称不能缩写成“LTD”。
3. 中英文名称不能混合使用,但中英文名称无需严格对应翻译。
4. 公司名称前面可以加上自己喜欢的国家名称或地名,如香港、中国、韩国等。
5. 公司名称不能以英文单词/字母和中文字组合。
6. 如果以英文命名,名称结尾必须有“ Limited”一词。
7. 如果以中文命名,名称结尾必须有“有限公司”一词。
此外,在注册公司时,还需要注意一些小细节,例如:
1. 虽然公司条例中要求只要有一个中文或者英文名称即可,但最好的情况是必须有一个英文名称,中文名称可选。
2. 由于在香港公司设立银行账户时,银行开户系统只能录入英文名,因此对于香港公司来说,建议英文名称是必须有,中文名称可有可无。
总之,在香港注册公司时,取名需要注意这些限制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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