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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有什么规定?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41 手机端

一、增值税的纳税期限有什么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二、增值税报缴税款期限的规定

  1、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提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缴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三、契税纳税申报和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4号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办理房地产权属前(时)缴纳契税。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四、船舶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船舶吨税的?

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这条规定是要满足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才在5年内免征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

  以车船为课征对象,向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此处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在中国其适用税

额,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中国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

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五、银行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七、契税的纳税期限,纳税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1、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3、房屋买卖: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八、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多少?

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季度报缴税款期限:以月(季)纳税,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一季度为纳税期限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九、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

 房产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每年的四月、十月为房产税的缴纳期限。出租房产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的期限,按季或按月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   (2)纳税人转移产权或者在扩建、改装后变更原值的,应于变更、转移或竣工后三十日内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出租的房屋按年征收房产税,分期缴纳,其缴纳期限,比照内资企业,由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视具体情况核定,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十、外购烟叶税怎么计算?

该企业当期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00+5000+500+50000*(1+10%)*20%-8580-35+7020/(1+17%)]/(1-30%)=63885/(1-30%)=91264.29 上述式子中 支付收购价款50000元 支付价外补贴5000元 运费500 烟叶税50000*(1+10%)*20% 加工费和辅料费7020/(1+17%) 收购烟叶时支付的进项税8580+35,这部分要减掉,是因为原来的收购价款是含税的,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应该是不含增值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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