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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购股权好还是公司收购?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07 手机端

一、个人收购股权好还是公司收购?

这个好坏要看从什么角度看问题。就从税务方面来说吧,如果个人收购股权,那么公司每年分红时,个人是要缴纳20%的所得税。另外如果在卖出持有的股权时,如果产生利润的话还要缴纳20%所得税。但如果是公司收购,如果被收购方分红,企业是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如果企业亏损的,而公司可以合并报表的话,是可以充抵部分所得税。如果公司持股是按金融工具或者权益法的长投入账的话,那么被投资股份的涨跌会在投资方账上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但公司在转让这部分股权时如果盈利的话盈利部分需要缴纳25%的所得税。

二、政府以收购储备的方式收回土地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和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上述情形应由纳税人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由税务机关进行认定是否符合免征范围。

三、个人可以收购公司吗?

个人可以收购公司,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程序。

首先,个人需要具备足够的资金和实力来进行收购。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那么还需要符合证券交易所对收购方的资格要求。

其次,个人需要与目标公司进行谈判,达成收购协议。在谈判过程中,需要价格、付款方式、股份比例、管理权和员工待遇等诸多方面进行协商和达成共识。

进一步,个人需要完成交易的法律程序。具体来说,包括购买股份或全部股权的转让手续,提交相关申请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收购公司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会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个人在进行收购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保收购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四、个人以土地取得时的价值出资公司,增值税如何缴纳?

1.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用自有的土地、不动产投资入股到其他企业,并同时取得其他经济利益,属于有偿转让土地、不动产,应正常缴纳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该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尽管类似交易行为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不过,在时间跨度较短的情况下,土地价值没有变化,转让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没有增值额,自然不存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3.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第六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4.印花税:天山房地产公司、A子公司应当以双方约定的转让价款为计税依据,按照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A子公司应当按其资本金账簿新增资本金按规定贴花。

5.企业所得税:投资转让没有增值,也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增值转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资产收购重组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被收购方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②收购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③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五、个人自建房屋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不转让、不存在交纳土地增值税问题。

六、公司收购个人股权账务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举个例子:(1)100%收购情况下:

直接增加A公司未分配利润1300W,长期股权投资——B项目抵消为0,股本——B公司抵消为0,其余所有者权益项目不变。

(2)50%控股合并情况下:

抵消A公司未分配利润-2500*50%=-1250W,增加少数股东权益-1250W,其余所有者权益项目不变。

七、个人转让住宅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个人转让房产,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如下:

1、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2、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准确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的按实计征土地增值税,否则按购置年限和规定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3、土地使用权购置年限在三年(不含)以下的核定征收率为1%,超过三年不超过五年(不含)的核定征收率为2%,五年以上的核定征收率为3%。

4、房屋购置或建造年限不超过五年(不含)的核定征收率为1%,超过五年不超过十年(不含)的核定征收率为2%,十年以上的核定征收率3%。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位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4)实行按次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八、个人转让商业用房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1、营业税:个人转让营业用房,按转让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1)转让价:营业用房的转让价格都要以评估价为准。(2)购入价:购房发票记载的金额,即实际支付金额。

2、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转让营业用房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转让营业用房应缴营业税×城建税税率,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房屋所在地不同,分别为7%、5%和1%。

3、教育费附加:个人转让营业用房应缴教育费附加=个人转让营业用房应缴营业税×3%。

4、土地增值税:按增值额计算缴纳,实行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为30%、40%、50%、60%。其中增值额为销售收入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税率依照增值率分档。增值率为增值额除以扣除项目金额。

九、个人出售房屋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条例第二条所称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

十、买卖公司的房产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如果要是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但是却没有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话就是,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还有一些开发的土地的成本等。

土地增值税其实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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