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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吗?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58 手机端

一、营业外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税收滞纳金、各类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法规定以外的各类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以及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是

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多少?

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多少?

商业保险是现代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尤其对于那些理智的个人和公司来说。它为人们提供了额外的安全感和保护,以减轻在意外事故或意外风险发生时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商业保险的保费可以成为税前扣除的支出,这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了额外的激励。

然而,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多少呢?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在每年会有所调整。具体的限额数额取决于您所居住的国家和相应的税法规定。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的优势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的优势在于,您可以用税前收入支付商业保险的保费。这意味着您不仅可以为您和您的家人购买最佳的商业保险计划,还可以减轻您的纳税负担。通过税前扣除,您可以减少您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为您节省可观的税款。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的另一个优势是,您的保费支出不会被纳入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中。这意味着您可以将这些钱用于购买更多的商业保险,提高您的风险保护水平。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限额的调整

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限额的调整通常由税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他们会根据当前的经济环境、通货膨胀率以及保险费用的变化来决定税前扣除限额的调整幅度。

根据最新的调整,我国规定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为XX万元。这意味着,如果您购买的商业保险保费超过此限额,您只能在纳税后抵扣这部分费用。

如何确定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限额?

要确定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限额,您可以咨询您所在国家的税务机构或税务顾问。他们将向您提供有关最新税法规定以及适用于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具体限额的信息。

在咨询税务机构或税务顾问时,您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例如您的收入水平、您所购买的商业保险类别以及您的家庭状况。这些信息将有助于确定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况的商业保险税前扣除限额。

注意事项

当购买商业保险并寻求税前扣除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牢记:

  • 确保您购买的商业保险符合税法规定。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可能具有不同的税前扣除限额。
  • 保留与商业保险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收据。这些文件可以作为您在纳税时申报税前扣除的依据。
  • 定期更新和评估您的商业保险计划。随着时间的推移,您的保险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确保您的商业保险计划与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务目标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取决于您所居住的国家和相关税法规定。税前扣除为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了额外的激励,使您能够为您和您的家人购买更好的保险计划,并减轻您的纳税负担。确保在购买商业保险时遵守税法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您正确地享受商业保险税前扣除的优惠。

三、税前扣除项目具体扣除标准?

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三项经费和五险一金。(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4、利息费用: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标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

四、社保管理费税法上允许全额扣除吗?

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管理费用列支的项目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税法对有些项目的税前列支规定与财务会计制度有差异,这时就需要对超过税法规定列支标准的管理费用做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如:业务招待费......

五、费用税前,全扣除?

还是这个答案啊

1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

4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5 社会保险费——基本社会保险、财产保险及符合规定的补充社会保险可据实扣除,其他除外

6 利息费用——凭借款合同及借款利率是否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分情况处理

7 借款费用——不需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可直接扣除,反之则分期扣除

8 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及当年营业收入的0.5%孰低扣除

9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10 租赁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应分期扣除

11 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12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据实扣除。同时还应关注,该捐赠支出是否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条件

13 资产损失——小额损失可直接扣除,大额损失需报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方可扣除

1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因行业不同,其扣除比率也不相同,支付给海外的佣金支出另有规定

15 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六、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有哪些?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税金包括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税金包括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七、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和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扩展知识:

捐赠支出是企业对外捐赠的各种财产的价值

确认计量:

非营利组织在提供捐赠时,应在提供捐赠或作出无条件捐赠承诺的期间确认为费用,并同时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其具体处理主要取决于利益给予的形式。例如,为销售而持有的存货捐赠应确认为存货减少及捐赠费用的增加,而无条件捐赠承诺给予现金则应确认为应付账款及捐赠费用。捐赠费用应以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或者,如果捐赠是以债务豁免或承担债务形式提供的,则该捐赠应以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对于条件捐赠承诺和“条件”捐赠,只有在合格性要求满足后,才能确认捐赠费用,其处理方法与捐赠收入相对应,这里不再赘述。

八、什么是税前扣除啊?

税前扣除主要指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

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这是会计法与税法有差异的地方:

1.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2.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总之,平时你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发生了的就入账。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不用理它,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你将会计利润加上这部分来计算所得税(当然还要考虑调减项目)。

九、党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党组织工作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税前扣除的。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是可以扣除的。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十、筹办费税前扣除标准?

导读:企业筹建期招待费税前扣除是什么标准,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但也是有一定标准,相关规定,大家可以参考阅读本文。

企业筹建期招待费税前扣除是什么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但究竟是如何按规定现在税前扣除呢,总局办公厅在关于15号公告的解读中是这么说的:《公告》明确,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及职工福利费等,这些有扣除标准规定的费用是否属于开办费的范畴及按什么标准扣除,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做法不一。大体上分为两种处理方式:

企业筹建期招待费税前扣除是什么标准

一种方式是仍然参照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业务招待费不列入开办费的范畴,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不列入开办费的范畴。

参照《新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对开办费内容的规定处理。对企业筹建期发生的除购建固定资产,形成资产成本的支出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按开办费核算,允许全额在税前扣除会计学堂提供。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2年第15号公告,对于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这个公告适用于2011年及以后年度新成立公司的筹建期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对于以后的企业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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