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的名字与注册商标店相距千且不存在混淆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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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发店的名字与注册商标店相距千且不存在混淆侵权吗?
存在侵权,注意风控。
如果距离不远则存在构成混淆的可能
具体要看执照名称在先还是商标注册在先还要综合考虑实际哪一方为在先使用方来考虑是否构成侵权。
二、《科普》商标侵权“混淆”都有哪些类型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个规定看着理解很简单,但是最后写的“容易导致混淆的”中的“混淆”却不好理解。首先混淆这个词就充满很多不确定性,而且在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反向混淆”、“初始兴趣混淆”等晦涩概念,这样我们就更难区分开各种混淆的含义。理论和时间中一般根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是接受服务的时候所需要经历的过程,在这个因识别商标所导致的商标混淆,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售前混淆”、“售中混淆”和“售后混淆”三类。小编着重来说说售前混淆。更多商标资讯尽在一品威客旗下一品标局,关注关注号:epbiao 时时得到商标行业一手资讯。
售前混淆又称“初始关注混淆”或“初始兴趣混淆”,是指使用侵权商标,使得消费者在消费前对商标产生混淆,造成消费者注意力和购买力转移到侵权商标指示的商品或服务上。就拿最普通的例子来说,我们在路上远远看到KFC,以为那就是肯德基,很开心的想去吃,结果走进一看却是KFE,是山寨肯德基。这就是所谓售前混淆。
售中混淆容易理解,即在销售的过程中消费者容易误认产品或服务来源。
售后混淆又称为旁观者混淆,消费者在销售过程中并没有混淆,但是销售后可能引起相关公众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认知错误,同样也产生混淆。
三、商标混淆和商标近似有哪些区别?
所谓近似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却相同或者相近,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的商标。 商标的类似是指虽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是两者在图案、读音、字形某一方面或者两种以上方面足以使具有一般文化水平和辨别能力以及一般的注意程度的消费者发生认识混淆,这样就可以认定为类似商标。 由此可知,认定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客观方面两个商标标识相似;第二,主观方面相关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的情况下容易导致混淆。也就是说日常生活中的近似(即单纯的商标标识的近似,并不考虑混淆的可能和法律意义上的商标类似并不相同。
四、音同字不同的商标算侵权吗
根据规定,商标文字读音近似,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不构成近似商标,不算侵权。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具备下述三个构成要件的,构成侵权行为:1)商标是否相似;商标近似主要从商标的音、形、意、构成等角度进行分析。2)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3)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五、什么是商标混淆,什么是商标近似,混淆和近似的区别
商标近似是指两个商标十分相似、接近,商标混淆是指两个商标由于近似而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商标近似是因,商标混淆是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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