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电子申请介绍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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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电子申请
电子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
2.电子申请子系统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系统于2004年3月正式开通。 新电子申请系统于2010年2月10日上线运行。
电子申请系统365天*24小时开通,包括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专栏网址:http://www.sipo.gov.cn/scywdzzl/。
3.电子申请相关概念
(1)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是指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注册协议),办理了有关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的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
(2)数字证书
专利电子申请数字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部门为注册用户免费提供的用于用户身份验证的一种权威性电子文档,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过电子申请文件中的数字证书验证和识别用户的身份。
(3)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或发出的电子文件中所附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所述的签字或者盖章,在电子申请文件中是指电子签名,电子申请文件采用的电子签名与纸件文件的签字或者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申请人如何使用电子申请
(1)首先办理用户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
(2)登录电子申请网站,下载并安装数字证书和客户端软件;
(3)进行客户端和升级程序的网络配置;
(4)制作和编辑电子申请文件;
(5)使用数字证书签名电子申请文件;
(6)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7)接收电子回执;
(8)提交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电子申请网站查询电子申请相关信息;
(9)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接收通知书,针对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提交中间文件。
5.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1)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方式包括:当面注册、邮寄注册和网上注册。
当面注册:目前可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带注册材料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窗口或专利代办处办理注册手续。
网上注册:登陆电子申请网站(http://www.cponline.gov.cn/),在网站上注册为临时用户。并于15日内邮寄注册材料到专利局,办理正式的注册手续。
邮寄注册:直接邮寄注册材料到专利局,办理注册手续。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 (邮编100088)
(2)办理注册手续是免费的。用户注册请求书和协议于电子申请网站下载。
(3)注册材料包括用户注册请求书(一份)、用户注册协议(一式两份)、用户注册证明文件。
(4)注册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注册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或者组织机构证(事业单位)复印件、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册请求人是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5)当面注册,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的,还应提交由经办人签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和注册请求人的代办委托证明一份。
6.电子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电子申请系统支持XML、WORD、PDF三种文件格式的提交,提交文件的格式应符合电子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说明。更多说明参考电子申请相关规范。
7.电子申请接收文件范围
电子申请系统接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以及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
电子申请系统不接收保密专利申请文件。
8.电子申请文件的提交
用户提交电子申请文件,直接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通过互联网提交。
(1)对于成功提交的文件,电子申请用户会收到电子申请回执。用户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电子申请文件后,文件自动转移到发件箱的“已发送”或“服务器拒收”目录下。
(2)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拒收的电子申请文件,电子申请系统会给出拒收原因。
9.电子申请递交日和申请日的确定
(1)递交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收到电子文件之日为递交日。
(2)申请日的确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整收到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10.电子申请通知书的发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电子申请用户发送各种通知书和决定。电子申请用户应及时使用客户端接收电子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
自发文日起十五日内申请人未接收电子文件形式的通知书和决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发出该通知书和决定的纸件形式副本。
为满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对盖有专利申请业务专用章的纸件通知书的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自动发出电子申请受理阶段和授权阶段的纸件通知书副本。
自动发出纸件副本的通知书类型包括:受理通知书、不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授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11.纸件申请转电子申请
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请求将纸件申请转换为电子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除外。
提出转换请求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电子申请用户,并且应当通过电子形式提出请求。纸件申请转电子申请合格的,该申请成为电子申请。自手续合格通知书或纸件申请批量转电子申请审批通知书发文日起,除应当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外,还需符合《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12.电子申请网站服务
电子申请网站(http://www.cponline.gov.cn/)是电子申请用户使用电子申请的重要平台。
网站首页上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关于电子申请相关通知和公告,提供电子申请的表格文件、用户手册和帮助文件,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同时,电子申请系统还为电子申请用户提供以下服务:
(1)电子发文的短信提示;
(2)电子通知书的重复下载;
(3)电子申请通知书纸件副本的在线请求;
(4)电子发文的查询;
(5)电子申请文件案件查询;
(6)电子申请文件扫描件下载。
13.如何获得有关帮助指导
(1)电子申请用户手册:描述了电子申请的详细操作步骤,于电子申请网站下载。
(2)电子申请网站:在电子申请网站上提供了许多帮助性文件,社会公众可在该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此外,社会公众可以在【在线交流】栏提出具体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会及时予以解答。
(3)电子申请客户端帮助:在客户端的【帮助主题】中可以查看《用户手册》。同时,客户端软件提供了辅助校验的功能,对于不符合校验规则的申请文件,保存和签名时会提示校验信息。
(4)电子申请咨询服务。
电话咨询:010-62356655
邮件咨询:cponline@sipo.gov.cn
在线交流:http://app.cponline.gov.cn/txn02m0x0001.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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