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非货币出资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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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po 非货币出资 解决方案?
企业在历史发展中,虽说货币出资最为常见,但因各方考虑,经常存在着企业或自然人股东以股权、专利、土地、设备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设立企业或向已设立的企业增资的情况。
1.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
3.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
4.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件;
5.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二、非货币出资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贷方记固定资产或者存货等等
三、以非货币形式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
1、设立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4)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5)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6)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7)递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8)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2、这里提请注意的是,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除一人有限公司外皆可以在两年内分期缴纳,而不需全部缴纳,但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设立有限公司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安排,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或草拟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有关事项可以参考本律师网站文章:制定公司章程需注意事项、公司设立的出资方式。
四、非货币财产包括应收票据吗?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应收票据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五、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作为股东出资的方式包括四种: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其中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无形财产权利。那么常说的技术入股是否可以呢?比如管理经验。如果股东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那么必须符合两大条件:
一是可估计性,也就是说出资的货币财产不但应该具有相应价值,而且该价值必须能够用货币来确定或评估;
二是具有可转让性,即该资产应该可以依法在不同的法律主体之间进行财产或财产权利的转让。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非货币财产都可以用于出资。所以如果是技术入股的,那么就应该符合前述的两大条件后才可以。
六、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请问为什么不能低估呢?
首先你要明白,对于出资人来说,比如说国家出资,那么低估资产,必然造成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这是其一。
第二,如果存在出资人与评估人勾结的情况,低估其他人的资产,自然可以提高自己的持股比例,从而损害其他出资人正当权益。第三,从会计准则来看,也要求对于资产的评估应当真实有效,如果刻意低估资产,有的时候也会造成利润率较真实水平高的假象,从而影响外界对公司的评价。七、实物出资流程?
实物必须先去有专业资质的机构验资,出具当时的实际价值验资报告,这个报告的金额就是实缴的出资,之后需要过户的办理过户,然后工商局变更出资额即可。
八、注册资本如何由货币出资改为实物出资?
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股东可以以货币资金出资,也可以用实物进行出资,所不同的是,以货币资金出资不需要评估,被投资企业设立时间可以缩短,而用实物出资,需要由评估机构对拟出资的实物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经过评估的资产才能用于出资。
因此,相对于货币资金出资,实物出资设立被投资企业的时间也较长。
九、出资货币是什么意思?
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
货币出资较为简便,有助于防止高估或低估非货币资产的出资,但需要股东立即动用其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
对此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由于公司法并没有限定货币出资的时间,因此在分期缴纳资本金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自由选择货币出资的期限,即可以先非货币出资然后货币出资,或者相反。其二,货币出资必须最低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30%,相当于认可非货币出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70%,这对公司法修订前规定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金20%(高新技术不得高于35%)是一较大突破。
十、注册公司之非货币出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非货币出资的形式分为固定资产投资与无形资产投资;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实物出资。一般来讲,可以用于出资的实物应具备以下条件或特征:
固定资产
1、该实物可以通过估价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和计算
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对价为股份或出资额,如不能换算为现金,则无法给付股份或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
2、该实物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股东取得股东是以牺牲其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将其持有的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公司为代价的,因此,股东向公司出资的财产必须具备产权的可转让性,使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公司,由公司对该出资财产独立享有所有权。
3、该实物对被投资公司应具有有益性
有益性指该出资的实物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带来实际利用价值。在我国公司登记实务中,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对有益性做了严格的规定,如《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4条规定,股东以实物折价入股的,其出资应当是能够作为资本直接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包括厂房、办公用房、设备设施、机器、仓库、运输工具以及的生产资料。股东以不能用于所设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物品出资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27条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实物必须为合营企业生产所必不可少。因此,与公司营业无关紧要之物一般不宜用来出资。
4、该实物上未设担保
由于《公司法》[1]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即实物作价入股后,依照《公司法》规定具有不可抽回的性质,应当由公司支配。因此,设立担保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投资是指投资人以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投资。应按双方同意接受的数额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还应有必要的文件作为处理依据。
无形资产的特点
1、没有实物形态。通常表现为特殊权利。
2、能带来超额利润。
3、能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因为能长期拥有。
无形资产包括内容
1、专利权
2、非专利权
无形资产投资
3、专营权
4、土地使用权
5、商标权
6、著作权
无形资产的分类
1、按有效期限分:
(1)有期限的无形资产:法律规定了最长有效期,超期就不保护了
(2)无期限的无形资产
2、按是否可确指:
(1)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能单独辨认,单独获得。如专利(营)权等。
(2)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能单独辨认,也不能单独取得,只能连同企业的净资产一并购入。如商誉。
3、按是否受法律保护:
(1)权利资产:受法律保护,如专利权,版权等。
(2)非权利资产:不受法律保护的,如商誉,专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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