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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主体有哪些?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 手机端

一、注册商标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主体如下: 

1、 依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这些主体申请商标注册的范围,不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2、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3、 外国企业或外国自然人,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单位为主体的犯罪,主要责任人以外的人如何判决处理?

关键词:假冒注册商标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商标侵权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

什么是单位犯罪?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能起到怎样的辩护效果,或我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去质疑假冒注册商标案是单位犯罪与否?解决这个问题,须先理解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之区别。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者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的情形。对于单位犯罪,我国刑法采用双罚制,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也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科以刑罚。假定并非单位犯罪,办案人员即只能按自然人犯罪来处理,仅追诉具体实施假冒行为的涉案人员之责任。

由此,站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立场,其多会提出案件应属自然人犯罪,这样公司就不用被处以罚金,假定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的实际操作者是公司的员工,若其无指示员工生产销售假冒涉案产品的,则其最终亦有可能被无罪处理。若站在员工的立场,其多会提出案件应属单位犯罪,这样大部分责任都应由法人来承担,其最终能够达到减轻处罚之目的。

那么,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如何辨析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这需要深层次理解单位犯罪的本质及仔细观摩其外在特征。首先,判断涉案行为是否在单位业务领域之内,是否在单位成员职务范围之内,假定涉案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联,与单位的独立人格没有任何关联,则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犯罪。其次,单位犯罪是由单位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来抉择,假定某员工盗用单位名义或擅自以单位名义,在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一般只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最后,单位犯罪后的违法所得通常系归单位所有,即非法收益的受益对象是单位或单位的多数员工,假定不是为了单位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利益,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则不应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而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在此,值得注意以下几种例外情形,比如被追诉人注册了公司,涉案行为即使在公司的业务领域之内,决策即使是通过公司的正常程序,收益即使归公司,但假定案件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又或者是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则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为了更深入地理解上述问题,我们通过大数据统计,收集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例,以实证探讨的方式,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剖析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的单位犯罪。

观点一:成立公司后主要以非法业务为主的,应按自然人犯罪处理

案号:检例第101号

法院观点:检察机关还依法对万*国际公司是否构成单位犯罪进行了审查,认定万*国际公司自2014年成立后截至案发,并未开展其他业务,实际以实施犯罪活动为主,相关犯罪收益也均未归属于万*国际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不构成单位犯罪。

案号:(2013)豫法知刑终字第***号

法院观点:关于郑州**油脂有限公司是否系单位犯罪的问题,经查,郑州**油脂有限公司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19249759.5元,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542604件,依法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观点二:涉案行为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利益归单位享有,系单位犯罪

案号:(2020)豫刑终**号

法院观点;睢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并非是从事违法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而成立的公司。经查,睢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睢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睢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原判认定睢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构成单位犯罪,所判处刑罚并无不当,睢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上诉理由与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案号:(2020)浙02刑申**号

法院观点:郑**明知曾**要求奥克斯牌子变压器,但你公司并未获得奥克斯注册商标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在曾**联系郑**要求提供验收资料时,仍让其直接联系郑*予以配合,该行为明显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且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你公司对公账户显示与厦门**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多次资金往来,证明销售涉案变压器所得货款由你公司收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你公司具有假冒注册商标的主观故意,并与他人共同参与到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中,原审依据该行为认定你公司为单位犯罪并无不当。

观点三:为了实施违法行为而成立公司的,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案号:(2021)粤19刑终***号

法院观点:关于本案是否为单位犯罪的认定。经查,上诉人王某某在“拼多多”注册“**新能源数码”个人店铺销售手机电池,且王某某供述其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在“拼多多”网店的销售货款,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王某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本案是单位犯罪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观点四:以个人名义实施,利益归个人所有,应系自然人犯罪

案号:(2020)粤03刑终***号

法院观点:关于上诉人主张本案应当定性为单位犯罪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本案中,上诉人鲁某某接受客户订单,按照客户提供给其的样品,分批次联系不同商家从市场上采购了组装“NewRixlng”NR-2013蓝牙音箱的元件部件,联系印刷商家生产相关商标图样及“NewRixlng”NR-2013商标字样,安排公司生产部加以组装,并无证据显示上述犯罪行为均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故本案不应当定性为单位犯罪。

观点五:公司负责人的意志对认定是否属于单位犯罪有极大的影响

案号:案号:(2019)粤19刑终***号

法院观点:上诉单位欧某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上诉人丘某某是欧某公司实际负责人,其对欧某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可以代表公司意志。丘某某明知三*公司、科*公司实施了制假售假行为,仍然决定以欧某公司的名义向科*公司出售原料,欧某公司构成单位犯罪,是本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观点六:在辨析案件是否成立共同犯罪时,需结合被追诉人的工作职责来判断

案号:(2019)苏09刑初**号

法院观点:关于被告单位江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认为,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系何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的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何某2系被告单位江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副总经理,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和建立完善生产指挥体系,编制生产计划,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决定生产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等。涉案螺纹钢是何某2基于其工作职责主持、指挥公司员工生产,使用以公司名义购进的原材料,并运用公司生产设备加工而成,虽然案涉螺纹钢未能实际出售,但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本案系单位犯罪。

在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中,应认定是单位犯罪,抑或是自然人犯罪对被追诉人影响甚大,正确辨析两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站在刑事辩护的视角,这能成为一个有效的辩护要点。

三、报告主体和会计主体的区别?

实际工作中,报告主体和会计主体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以一个只有一级核算的企业作为报告主体时,二者没有区别,报告主体就是会计主体。但企业有多个下属单位时,报告主体是企业,会计主体有多个。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集团,报告主体只有一个一一母公司,但会计主体则包含母公司及其集团成员企业。

四、经济法主体的主体分类?

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

一、经济法的主体可分为宏观调控法的主体和市场规制法的主体。前者分为代表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体和承受国家的宏观调控的主体即调控主体和承控(受控)主体。后者分为代表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管理或规制的主体和在市场经济中接受国家的市场规制的主体即规制(管理)主体和受制主体(市场主体)。

二、把经济法主体分为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并且认为这两种主体的划分是相对的。李昌麒教授则认为经济法主体应分为经济决策主体、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实施主体。漆多俊教授的几种分类方法里,有一种就把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和被管理主体。史际春等认为经济法主体大致可以分为经济管理主体和经济活动主体。

五、会计主体与经济主体的区别?

经济主体,是指进行会计工作、编制会计报表的对象和范围界限,也应是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很显然,每一会计主体在社会上应具有独立性,成为一个有独立资金、能独立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活动的独立的会计核算单位。

经济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能够自主设计行为目标、自由选择行为方式、独立负责行为后果并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动的经济有机体。

经济有机体包括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政府、机构、企业、自然人。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单位,一个会计主体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独立地记录和核算企业本身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而不能核算、反映企业投资者或者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

会计主体是现代会计学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之进行探讨,有助于会计学界从更高层次理解和把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主要讨论和研究经济方面的问题。

所以,会计主体和经济主体的区别: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单位,一个会计主体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独立地记录和核算企业本身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而不能核算、反映企业投资者或者其他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经济主体,是指进行会计工作、编制会计报表的对象和范围界限,也应是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

六、品牌主体与商标主体的区别?

品牌和商标的区别:

1.内涵不同:商标是品牌中的标志和名称部分,品牌是一个综合的象征,也包括了商标这一部分。

2.范畴不同: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属于市场概念。商标更多了如何合法的申请,合法的使用宣传,品牌则是帮助更好的销售,建立顾客的忠诚度。

3.主体不同:商标握在企业的手上,品牌更多是在客户的心中。商标所有权是企业所有,品牌是在消费者的头脑中。

4.法律保护不同:商标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而未经过注册获得商标权的品牌不受法律保护。

七、会计主体、纳税主体?

原因如下:会计主体与纳税主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范畴,一个是会计上的,一个是税法上的。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纳税主体,同样,纳税主体也不一定就是会计主体。

八、注册商标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怎么做?

法人商标申请需要提供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有: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1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般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是副本而非正本)4、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九、刑法的主体?

答:犯罪分子。刑罚只能处罚犯了罪却被法院判罪的犯罪分子。刑法不能用于无罪的其他人身上。刑罚的内容是对犯罪人一定权益的限制和剥夺,给犯罪人造成痛苦,以惩罚犯罪。惩罚性是刑罚的本质属性之一。这有别于民事制裁,并且刑罚是最严厉的惩罚(强制)方法。它可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切权利,自由、财产、资格,甚至包括生命。刑罚只能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成文法的方式制定,其他任何机关无权制定刑罚。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并依照法定程序才能适用,并且只适用于特定的对象,即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十、肽的主体?

肽,酰胺之一。它是由两个或多个氨基酸通过一个氨基酸的氨基与另一个氨基酸的羧基结合形成酰氨键而成。一个氨基酸不能称为肽,也不能合成肽,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氨基酸以肽键相连的化合物。两个氨基酸以肽键相连的化合物称为二肽;三个氨基酸以肽键相连的化合物称为三肽,以此类推,三十四个氨基酸以肽键相连的化合物称为三十四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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