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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算是商标侵权?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 手机端

一、怎样才算是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标侵权量刑标准?

依据《刑法》规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二.行为人在客观上要实施了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即商标相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为同一种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 其他情形。完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商标注册后哪些行为算侵权

你好!这个从你目前经营的范围来看是不构成侵权的。但会影响到你的品牌推广。

四、请问什么叫商标侵权?

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但是像你说的只是商标审核中的相似的问题;一般认为商标读音相似的就要看商标的含义;只要含义有 明显的区别认为不相似;比如你说的,情伤的麦兜与情殇的麦兜明显含义是一样的;还有,一个商标的名如果是短语的话,就要找准重点;也就是商标的显著性;只要显著部分不相似也没有关系;

五、商标侵权的手段有那些?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知识经济的基本要素,在社会经济领域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商标权利的保护,在新的形势下也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商标侵权的手段

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它主要包括独占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四个组成部分,商标侵权行为人对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侵犯,都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人通过采取哪些手段实现其商标侵权目的呢,现概括列举如下:

1、商标侵权的形式手段:商标侵权行为,是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侵害的行为,广义的商标侵权行为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和一般商标侵权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是侵权情节最为严重、社会危害最大的一种商标侵权形式,它包括三种情况,其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其二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其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一般商标侵权行为,是指除上述三种情形以外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侵害的行为。一般侵权行为还包括通常所说的仿冒行为,即在商品包装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作为商品装璜、包装使用的行为。从近年来的商标侵权情况看,不仅侵权、假冒案件花样不断翻新,仿冒案件也层出不穷,而且具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仿冒案件相对来说具有性质比较复杂、认定具有一定难度的特点。一些商标侵权行为人也正是抓住这一点,大量仿冒知名品牌的包装,企图达到以假乱真、混淆视听的目的。

2、商标侵权的内容手段:(1)通过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或提供侵权服务项目达到商标侵权的目的;(2)通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甚至偷窃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达到商标侵权的目的;(3)通过提供商标侵权条件和便利,如故意为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藏匿及销售条件等达到商标侵权的目的;(4)以劝说、利诱、收买、威胁等手段,唆使他人进行商标侵权的行为。

3、商标侵权的空间手段:在现实空间,商标侵权行为人为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和商标注册人的调查,在作案地点上绞尽脑汁,往往选择不易被执法人员发现或虽然发现但难以及时有效处理的地点,一是选择隐蔽、偏僻地区,如山沟、地下防空洞、宗族祠堂、庙宇、文化古迹所在地等;二是选择民用住宅,这些用于作案的住宅与普通住宅在外边看起来没有明显区别,但里面布局就与普通住宅明显不同,如三层小楼通常是一层是加工车间,二层是真正的起居室,二层以上或地下室则是用于摆放侵权物品的仓库,即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或商标注册人投诉,发现了侵权地点,违法分子利用执法部门没有入室搜查权往往大门紧闭,有的甚至私设各种机关躲避执法检查;三是选择军事基地或军事设施周边地带。这些地方作为军事禁区,普通百姓和执法人员一般很难进入,更不用说进行检查,作案分子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打着联营的旗号,掩盖其制假、售假、匿假的违法行经。四是选择铁路、公路、河道等交通枢纽地区作为作案场所,利用便利的交通条件快速生产、快速交易、快速转移侵权假冒物品。另外,一些侵权行为人在作案空间上还采取“化整为零”、“化零为整”的策略,如分散生产、集中运输,在出货前的极短时间内统一加贴商标标识,然后再迅速出手。五是利用大型商品交易会会期短、交易额大、查处困难等特点,会上集中签订或代理签订销售合同。

在虚拟空间,侵权行为者利用网络界面流动性、多变性以及管辖权不易确定等特点,选择互联网络作为其侵权场所,试图逃避监管和法律制裁。

4、商标侵权的时间手段:商标侵权行为人为逃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和商标注册人的调查,利用非正常工作时间如周末、夜晚、节假日伺机行动,或者利用执法人员刚刚检查处理完毕的喘息之机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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