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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29 手机端

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二、什么是商标无偿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百度一品标局商标注册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要怎么写?

您好!超凡知识产权为您解答!

   商标许可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①明确许可商标的专用权。

   ②明确被许可人的使用权限。

   ③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④明确商标使用许可费用。

   ⑤明确合同终止条款。

   ⑥明确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四、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 一、一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3、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二、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包括:

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或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4、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有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活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五、签订了商标使用合同是不是就有了商标的使用权呢?

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就享有使用权。但是,应当同时向国家商标局办理备案手续,否则,该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六、已注册的商标授权别的厂家生产需要的产品,是否要办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答案是肯定要的。

授权别的厂家生产,如果不办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别人无权进行生产,这是其一。

其二,如果别人知道你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不规范,以后就会以你们为目标侵权。(你自己不重视,别人也会不重视)。

办理好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所以包装上的生产厂家和地址应该被授权者的(被许可人)。

《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标识(包装、标签上)应当包含中文标明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电话可以写你们的,也可以加注全国总代理:你的公司)。

《产品质量法》 规定 :生产者标注的产品的产地应当是真实的。产品的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的地域概念进行标注。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标示虚假产地。

当然,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办法逃避标注委托加工的工厂。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主要是担心消费者和经销商对公司的信任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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