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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一般查看几年的账目?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276 手机端

一、注销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一般查看几年的账目?

税务机关一般是要看三加一年的账目,所以出注销的时候那边就要你出清算报告,报告里就是包含了三年加一年的账目

二、企业注销时针对涉税事项的鉴证应该查几年的账

国地税一般要查前3年的帐。主要查所得税情况

三、青岛崂山区营业执照注销税务局要查账几年的

纳税人注销清算,通常情况下,主管税务机关会对注销前近三年的财务核算账簿进行检查。确定三年的政策依据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二条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第八十三条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四、一个企业09年1月申请注销,那么还审计08年的账吗?还是只做清产核资审计就完了(是叫清产核资审计吧?)

对于外资企业而言,09年1月申请注销,说明还没有进入清算期,那么2008年作为一个完整的年度,还是要进行年度审计。等09年1月的申请被审计机关批准后,进入清算期,清算期结束后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审计。

五、你好,工商,国税都已注销了,可到了地税说要查20年前的帐才注销,有这个说法吗?

主要是看你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如果是营业税的话可以查账。现在涉税资料的管理期限,按照分类不同,也不是说只有20年,具体规定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

六、最新!!北京公司注销工商及税务的清算报告所需审查年数

一般要近三年的,如果发现你公司有问题,那会要求要近五年的。会计法规定,所有财务账目至少要保存五年。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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