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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消防车道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 淘丁财务

来源:未知 作者:yyzntdcaiwu 发布时间: 阅读人数:117 手机端

一、占用消防车道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二、消防法规定,破坏消防设施属于什么行为?

破坏消防设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犯罪行为性质情节造成后果判定,可能涉嫌罪名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消防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扩展资料: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哪些行为属于行政许可?请帮我举几个例子啊?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种类:

1、一般许可和特别许可 一般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申请人只需符合法定条件就可申请。特别许可如持枪许可、烟草专卖许可,需要对申请人予以特别限制。

2、排他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排他性许可是指获得申请后其他人不得再申请该许可,如专利许可、商标许可。非排他性许可如驾驶许可、营业许可等。

3、独立证书许可和附文许可 独立证书许可如驾驶执照、入境检疫证等申请。附文许可如专利许可、建设许可等。

4、权力性行政许可和附义务的行政许可 权力性行政许可如护照、驾驶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等。附义务的行政许可如建设用地许可、商标许可等,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担一定时期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以上文字节选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0)

四、辱华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辱华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危害的是我们整个国家的形象,损害了我们中国人民的利益。

这是个人思想的问题,道德层面上的,会得到社会公众和舆论的谴责。辱华行为是犯法的,比如焚烧践踏国旗,违反国旗法。网络上发表辱华言论,情节严重的属于寻衅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就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租赁行为属于什么性质行为?

租赁行为应该属于是法律性质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的当事人希望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所谓法律行为就是行为人欲以其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基于意思表示;事实行为的效力则是基于法律规定,当事人的意思对事实行为的效力不能产生影响。

六、哪些行为属于消防特大责任刑事罪?

先看看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下举案例说明。

案例1、某单位,为了单位车辆加油方便,自行购置设备设立了土加油站。在消防例行检查中,检查人员下达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业。结果单位安全检查人员向负责人汇报后,负责人未置可否。一个月后土加油站发生爆炸,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八百多万。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科科长、分管副科长分别被以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

七、行政许可行为是不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许可行为是典型的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行政诉讼行为,是行政行为的分类方法: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为.如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做一些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已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而允许行政机关自行选择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分为授意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所谓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法定的形式或遵守法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生效的行政行为。所谓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一定方式和程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可以成立的行政行为。

八、脱同学裤子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脱同学的裤子有可能会被 若是一种霸凌的行为 如果你是在和某些同学闹着玩儿的话就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分寸 ,脱同学的裤子,非常的不懂得尊重人 

九、接吻属于什么行为?

接吻是一种以唇舌表达爱、友好、尊重等情感的人类行为。

从生物学意义上而言,接吻是触碰(touch)的形式之一;从生理学层面而言,浪漫的接吻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与副交感神经兴奋、唾液交换和内分泌反应有关的生理反应;从情感的角度而言,接吻是发生在积极的关系背景下以传递情感为目的的行为。

十、劳动行为属于什么?

劳动行为属于人的主观能动性行为,是区别于其他动物的高级行为。

劳动行为由劳动者的需要及有目的的动机引起,并受劳动者自身状况和客观环境的制约,评价劳动行为通常有两个参照系,即劳动者面对的具体劳动任务,与本人的劳动行为相关联的他人的劳动行为。

人们创造物质产品或提供劳务的社会活动或行动。劳动行为由劳动者的需要及有目的的动机引起,并受劳动者自身状况和客观环境的制约。

在劳动中,劳动者所处的环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物的因素,包括自然条件、工具、设备的状况,工作现场的卫生、照明、温度、通风等。这些物的因素影响劳动者完成任务的信心和劳动时的心情。②人的因素,主要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互动关系。在20世纪20~30年代,美国工程师G.E.梅奥等人进行的“霍桑试验”,探讨了人际关系对劳动行为的影响。良好的人际关系会使劳动者在心理上产生舒畅、愉快、亲切、友好、融洽的反应,从而产生有利于提高劳动效率的劳动行为。劳动者的自身状况包括劳动者的价值观念和道德素养,劳动者的技能、知识水平、性格、精神状态等。劳动者自身状况的不同,对相同的劳动环境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反应,引发不同的劳动行为。

评价劳动行为通常有两个参照系,即劳动者面对的具体劳动任务,与本人的劳动行为相关联的他人的劳动行为。劳动行为既要符合劳动任务的客观要求,又要与相关联的他人的劳动行为相配合。评价劳动行为的这两个参照系,也可作为划分劳动行为类型的标准。按此标准,可将劳动行为大体划分为符合标准的劳动行为、不符合标准的劳动行为、介乎二者之间的劳动行为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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