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原始权益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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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bs原始权益人是什么?
在ABS项目中,原始权益人是项目源头。例如,物业收益权ABS中,物业管理公司通常为原始权益人,租户将租金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将租金打到资金托管行。资金托管行在项目管理人(一般为券商)的指令下,将钱打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后者按照约定将项目收益打到投资者账户。
某券商ABS负责人补充道,ABS合规需原始权益人、项目管理人、审计机构三方配合,原始权益人合规则在源头上对项目合规做出了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原始权益人不专业、操作不规范,就会增加ABS项目风险。“部分原始权益人甚至不知道归集后该把资金打到哪个账户,还有原始权益人虽然将资金打到了正确的账户,却把资金的数额弄错。此外,部分原始权益人在兑付之前违规将归集的资金挪用,也增加了ABS兑付风险,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上述负责人向中国证券报记者介绍。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对原始权益人还没有特别的监管规定和措施,更多的是对券商管理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层面进行监管。资产证券化还是要回归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实体经济的本源。
二、无限权益合伙人是什么?
无限权益合伙人是指在律师事务所中,具有投票权和分红权的一种合伙人身份。他们通常是能够带来大量案源、创收很高的律师,也是真金白银出资的合伙人之一。在君合律所中,无限权益合伙人代表着年终分钱和律所重大决议的投票权。
三、行政许可法受理人职责?
国家行政许可法受理人职责:
一、按照《行政许可法》便民、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的原则,南皮县国税局城区范围内的发票领购资格的许可、发票使用和管理的许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许可、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的许可,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其他范围内的上述税务行政许可,由所辖税务分局(所)受理;办税服务厅设立“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并设立相应岗位,其他分局(所)设立行政许可岗位。各分局、所受理许可后,要在《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右上角临时编号,如:冯家口001,按时传递给办税服务厅受理窗口再统一编号如:南国税受字(2004)001号。
二、公示许可事项。
公示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供纳税人查询,并按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及时作出准确的说明、解释。
三、税务机关可以告知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同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因此拒绝受理。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五、对申请人提出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不受理。如果申请事项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同时告知其解决的途径。
2、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要求补正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及时登记相关台帐。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或受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告知补正通知书,应当出具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七、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窗口”公开,让公众进行查阅。
税务行政许可审查岗位职责
一、申请普通发票领购资格许可的审查
1、申请人提出申请,领取、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普通发票领购薄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购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3)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印模。
2、受理普通发票领购资格许可申请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许可申请。
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或人员应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决定是否准予领购普通发票
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购领普通发票法定条件、标准,由办税服务厅或税务所行政许可岗位人员将受理的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申请相关资料(需审核的资料或申请人申请的资料)当日传递到业户辖区管理分局或税务所,由各分局或税务所组织具体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在5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填制《普通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中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并由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员签字盖章;对经审核不符和领购资格的,审核人员在《普通发票领购簿申请审批表》中说明理由并签署意见。对各种审核完成的资料,包括《普通发票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每周一次(周二或周三)上传税征股。
县局发票管理岗位根据审核情况在当日内做出许可决定,制定《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打印《普通发票领购簿》,并传递到行政许可受理岗位;由受理窗口或岗位人员发放并通知申请人。通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购领普通发票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征政诉讼的权利。
二、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查
1、 申请人提出申请,领取、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薄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暂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购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及复印件;
(3)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印鉴;
2、受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资格许可申请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受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税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或岗位受理许可申请。
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应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审查、决定是否准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理窗口(岗位)在受理申请的当日将受理相关资料传递相关管理单位,由各分局或税务所组织具体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在5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审核人员填制《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审批表》中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并由审核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员签字盖章;对经审核不符合领购资格的,审核人员在《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审批表》中说明理由并签署意见。对各种审核完成的资料,包括《增值税发票领购簿审批表》及相关资料每周一次(周二或周三)上传税征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定条件、标准的,由县(区)国家税务局依法作出准予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制定《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薄》。
税务机关通过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购领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征政诉讼的权利(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的受理、审核、批准各岗位传递时间和要求与普通发票相同)。
四、行政许可证是什么?
1、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2、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3、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4、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五、行政许可编码是什么?
1、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编码管理。按照省审改办要求,太原市市级权责清单事项编码格式统一为:行使主体部门代码—行政职权类型代码—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序号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如:太原市发改委行政许可事项中第一项,编码为0100—A—00100—140100。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序号代码共5位数,前3位为主项顺序代码,后2位为子项代码。行政许可事项代码是同一行政许可事项的唯一标识,按编码规则对行政许可事项赋予代码后原则上不再变更。
2、同时,太原市还将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对部门因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及职能调整变化等情况,需要增加、取消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及变更事项要素的,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将《太原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含子项)》纳入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专网,使市民在政务平台上能清晰地了解和监督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运行动态。
六、消防行政许可文书是什么?
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作出的书面决定,以明确行政许可的范围、条件、期限等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
行政许可文书通常包括许可决定书、许可证书、许可批复等。行政许可文书具有强制性,具备法律效力,申请人必须按照许可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行政许可文书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载体,也是行政许可活动的重要结果。
七、残疾人的权益保障?
一、残疾人权益保障
1990年,国家颁布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1994年颁布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2007年颁布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有50多部,现已形成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支撑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体系,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残疾人教育条例》对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教师、物质条件保障和奖励与处罚做了明确规定。
《残疾人就业条例》对用人单位的责任、保障措施、就业服务和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二、其他法规保障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高等教育法》第9条规定:“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35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残疾人是需要社会大众的热心关爱,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也是每个人的义务。
八、什么是非权益合伙人?
无权无益,权指的是作为合伙人(律所的股东),参与管理经营,行使法律规定和律所合伙章程上面应当享有的权力。益指的是对律所利润的分红。
律所一般至少要有三个合伙人,法律规定执业必须满三年。有两种人会无权无益,一是成立律所时拉来凑数的律师,二是律所发展壮大后吸收或者提拔的合伙人。
无权益合伙人(挂名合伙人)除了成立律所或者合伙人不足三人拉来凑数的作用外,主要是影响这个律师的头衔和提成比例(不是必然)。
合伙人头衔类似于古代的爵位,和官位相对。不同的律所大抵如此又不尽相同,比如京城三千律所就如同三千国家,有封建君主集权制的,分封制的,独裁的,也有民主的,搞伪民主的,资本主义的,所以合伙人也有百般名目,就差每个人弄个不同的图案印在盾牌(西服)上了,可以写本毫无价值的书。
法律规定一个普通律师只要担任合伙人,就要修改律所章程并到司法局备案,合伙人会有持股比例。作为人合性的代表,律所的持股比例一般不代表律所的实际控制情况,往往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但是一旦对外,比如承担债务时,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旦大难临头,挂名的诸侯和假贵族也会有蒙难的风险。
九、无限权益合伙人律师是什么意思?
无限权益合伙人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形式。无限权益合伙人律师,是指合伙人的权益不受限制,享有较大自主性。
十、所有者权益是什么?
按教科书的概念,所有者权益又叫股东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之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公司资产的剩余索取权,也就是扣除债权人权益之后所有者享有的部分。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有股东投入、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
股东投入就是股东往企业里投了多少钱,包括注册资本和股本/资本溢价等。
留存收益简单理解为企业赚了的钱还留在企业里面的。
其他综合收益是根据会计准则不在当前确认的利得和损失;这部分可以简单理解为符合一定条件下会转移到留存收益中(但不完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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