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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非正常户后果?
税务非正常户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税务管理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的情况。税务非正常户的后果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处罚和罚款:税务机关可以对非正常户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会对企业或个人的经济状况造成一定的负担。
限制经营活动:税务非正常户可能会受到限制,如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限制获得贷款、限制参与招投标等。这些限制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良信用记录:税务非正常户的信息可能会被纳入信用记录系统,对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导致难以获得信贷支持、合作伙伴的不信任等问题。
法律风险:税务非正常户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如被税务机关立案调查、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等。这可能导致企业或个人面临法律诉讼、刑事处罚等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避免税务非正常户的后果,企业和个人应当遵守税法规定,按时缴纳税款,保持良好的税务合规记录,并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二、非正常户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非正常户注销的费用为所欠税费、滞纳金及罚款。非正常户注销的流程如下:
1、去当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2、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的“情况说明”书一份,盖上公章。
3、到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首页【功能导航】——【登记/认定/优惠】——【非正常户解除】。
4、进入后,可以看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然后填写申请表,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完税证明、罚款文件等。
5、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可以查看电子税务局文书的结果。在工作人员受理后,就可以看到《税务受理通知》。
6、受理通过后,税务局就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三、税务非正常户要怎么解除?
税务非正常户注销的费用为所欠税费、滞纳金及罚款。非正常户注销的流程如下:;
1、去当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2、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的“情况说明”书一份,盖上公章。;
3、到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并点击首页【功能导航】——【登记/认定/优惠】——【非正常户解除】。;
4、进入后,可以看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然后填写申请表,上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完税证明、罚款文件等。;
5、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您可以查看电子税务局文书的结果。在工作人员受理后,就可以看到《税务受理通知》。;
6、受理通过后,税务局就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四、税务非正常注销后还收税吗?
只要注销了企业就不存在了,不存在收税说法,但注销前有税款需补交后才能注销。
五、税务上游解除非正常下游显示正常?
1. 是的,。2. 这是因为在税务上,上游企业解除与下游企业的非正常关系后,下游企业的纳税情况会恢复正常。非正常关系可能包括虚假交易、偷漏税等行为,一旦解除,下游企业的纳税记录将不再受到影响,显示为正常纳税。3. 这种解除非正常下游显示正常的情况在税务上是为了保证纳税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解除非正常关系,税务部门能够更好地监管和管理企业的纳税行为,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六、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就是吊销吗?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因此,税务机关对非正常户公告三个月后,其税务登记证失效。但,纳税人所欠税款仍然应当依法追缴。
七、税务局怎么企业转到非正常户里?
处理非正常户的步骤:
第一步,到办税大厅前台补交申报表,补缴税款,缴纳罚款。记得要完税证明和罚款单据,这些后面能够用的上。
第二步,如果有地址异常的,还要到工商部门进行地址变更。虽然现在变更地址可以在网上全程操作,但是最近深圳要建立一个地址库,因地址问题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能会到现场处理,并要求出具“场地使用证明”
第三步,自行出具“情况说明”。
八、非正常收入税务局是干什么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根据上述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内取得两个月的工资,应当合并计征个税。但如果属于补发工资的情形,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分解到所属月份代扣个税。以下地方规定供参考:《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调整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大地税个[ ]第 号)一、对纳税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或补发调整工资征税问题。鉴于有的单位因资金短缺,对所属人员月工资(不包括当月应领取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年终分红等)数月集中支付;有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调资,还有的晋职、晋级,其上调工资部分往往一次或分次补发。对确有上述情况的单位,报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广东省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 ] 号)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发工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 年第 号)规定:一、对于企业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未能按期支付的职工工资,且在企业会计账簿中按月计提,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对由于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新进人员定级等原因,按照相关工资政策规定标准调资等原因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以把补发工资分摊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于纳税人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的补发工资应将补发工资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对于企业发放的具有考核性质的工资,如年终加薪、绩效工资等不适用上述政策规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 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字〔 〕 号)同时废止。
九、税务管理中所说的非正常户是如何认定的?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理。
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据此规定,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纳税人将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1)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人未按法定期限申报纳税;
(3)纳税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不改正;
(4)税务机关经实地检查发现纳税人查无下落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
十、新法人拒绝去税务局办理法人税务变更手续,公司在税务局成了非正常户,原法人该怎么办?
非正常户变更法人需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等,变为正常户后才可变更法人。 变更法人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变更,需提供如下资料:
1.《公司法人变更申请表》(工商局提供);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企业法人);
4.新法人代表简历表(工商局提供)、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6.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拿到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后,再去国、地税办变更登记,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1、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2、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 3、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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