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专利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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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追偿专利侵权赔偿的法律依据?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就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问题提出了三种计算方法:
“(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侵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规定,是作为司法解释下发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其所规定的这三种计算方法,事实上只有第一种是真正地贯彻了损益相当的原则,首先确定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再要求侵权行为人予以赔偿。其它两种,都没有确定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而是以侵权行为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专利许可使用费推定为专利权人的损失而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第三种方法更是与专利权人的损失和侵权行为人的获利都无关。
因此,最高法院规定的三种方法虽然都是以损益相当的原则为基础的,但这三种方法体现损益相当原则的程度却大不相同。侵权行为人的获利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固然可以合理地推定为专利权人的损失,作为赔偿的数额,但事实上它们却很可能与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不尽一致。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时,事实上也就违反了损失赔偿的损益相当原则。
所以,既使是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三种方法进行赔偿数额的计算,既使最高法院允许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这三种方法,我们也应当对这三种方法与损益相当原则的关系有个明确的观念,也应当有一个明确的适用顺序,即按照第一、第二、第三的顺序予以适用。
最高法院规定的三种方法虽然关系明晰,看上去非常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但在实践中却不是这样。在实践中,所遇到的情况总是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不可能有规定的那么理想化,所以按照这三条规定执行起来,往往令法院无法下手。
为了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各法院纷纷研究切实可行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这实际上是在最高法院规定的三种计算方法无法适用的情况下的一些变通的计算方法。
变通的计算方法
各地法院在实践中的变通方法很多,这里仅以一书中所列的几种方法为例。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变通的方法很多,但都或多或少地带有最高法院规定的三种计算方法,尤其是第一、第二两种的影子。最高法院规定的第一种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专利权人减少的销售量×专利权人产品的利润=赔偿额;
第二种方法的计算公式为:
侵权人销售的总数×侵权产品的利润=赔偿额。
可以看出,二种方法的要素分别是专利权人减少的销售量、产品的利润和侵权人销售的总数、产品的利润,但是这些要素是不能相互替代的。可是在实践中却可能有如下情况使法院很难适用这些公式:
1、专利权人减少的销售量不一定全部是侵权人造成,或不一定全部是这一个侵权人造成;
2、专利权人从没有生产、销售和转让;
3、侵权人的销售总数无法查清;
4、侵权产品的利润无法查清或无利润或负利润;
5、侵权人只进行了很短时间的生产,远远短于专利许可使用的时间;
6、专利权人多次同条件许可而费用不一;
而这些情况往往可能是同时存在的。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法院根据可以查明的情况,采取了这样一些变通的计算方法:
1、侵权人销售的总数×专利权人产品的利润=赔偿额。这是针对侵权产品的利润无法查清的情况;
2、侵权人销售的总数×相关产品的行业利润=赔偿额。这是针对侵权产品的利润无法查清和专利权人未生产的情况。
二、商标侵权如何赔偿?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如下:
1、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三、商标侵权与专利侵权的区别?
区别主要有以下两个:
1.商标侵权仅仅是商标类似,可以通过庭外和解来缓解压力,赔偿金额也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代价不会太大。
2.专利侵权指的是商品使用的技术侵权,这种的话,官司基本不可能打赢,并且要根据销售额进行赔偿,也就是每卖出一件侵权商品都得赔偿。并且拿不到后续技术授权,就不能再生产该类产品。
四、外观专利侵权怎么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赔偿的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侵权时间、侵权范围等。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通常会考虑这些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估算。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因此,如果您遭受了外观专利侵权,建议尽快采取行动,包括向专利局报告侵权行为、寻求法律咨询和寻求赔偿等。
五、我的专利被人侵权了,请问专利侵权如何赔偿,赔偿多少?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简单来说,就是三种计算方式:
1、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2、按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3、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六、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七、专利侵权已经赔偿后还继续侵权?
继续维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并且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补偿性赔偿方式所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来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相比补偿性赔偿具有补偿、惩罚、威慑与预防功能。
专利侵权赔偿方式:
1、补偿性赔偿
补偿性赔偿又称“填平赔偿”,是通过赔偿的方式使原告恢复到侵权前的状态。赔偿数额是为填平权利人实际损害。
2、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
八、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侵权
在当前知识产权领域,专利代理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专利代理机构是指经国家确认,从事专利咨询、代理等服务的机构,是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重要合作伙伴。而商标侵权问题则是知识产权领域中频繁出现的难题,给企业带来了诸多损失和困扰。
专利代理机构的作用
专利代理机构作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担着诸多重要职责。首先,专利代理机构负责协助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文件、专利权要求书等,确保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其次,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帮助客户了解知识产权政策、规范和最新动态,为客户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提供重要参考意见。
此外,专利代理机构还负责代理专利申请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工作,在专利申请受理后,代表申请人与专利局进行各类沟通,协助申请人解决专利审查中的各类问题,提升申请成功率。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够帮助申请人更好地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效率。
商标侵权风险
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给企业带来了严重损失,不仅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地位,还损害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企业面临着众多的商标侵权风险,例如他人恶意抢注商标、盗用商标在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商标侵权行为愈发猖獗,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商标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商标侵权风险带来的损失。
专利代理机构与商标侵权
专利代理机构在商标侵权事件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专利代理机构有着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包括商标保护工作。通过专业的商标监测、维权等服务,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应对商标侵权问题,降低企业商标侵权风险。
另一方面,专利代理机构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就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帮助企业制定应对策略,保护企业的商标权益。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团队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有效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
总结
综上所述,专利代理机构在知识产权领域起着重要作用,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持。商标侵权问题是当前企业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商标保护工作,及时采取措施降低商标侵权风险。专利代理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够帮助企业有效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提升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九、外观专利侵权如何降低赔偿?
一般按法律规定赔偿,若想降低赔偿,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议定,以双方都接受的赔偿方式赔偿。
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十、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
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一般在5000元以上至30万以下之间确定,最高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50万元。具体赔偿数额还会根据多种因素进行调整,如制造商、零售商、销售额、侵权行为人等等1。如果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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